宣汉县精心整治农村饮水安全问题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活动的决策部署,宣汉县坚决以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全县“整县摘帽”目标为契机,按照贫困人口查漏补缺、非贫困人口巩固提升、场镇饮水改造升级的思路,从群众最需要的诉求抓起,从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改起,扎实推进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整治工作,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为助力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的水利支撑和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县委、县政府将农村饮水安全作为落实“两不愁三保障”的重点工作来抓,并纳入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强力推进,成立了以县委副书记为组长、县级相关部门和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水务局,形成县委分管领导牵头抓总、水务局具体落实、相关部门和乡镇协作配合的整治工作格局。县水务局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落实了责任领导和股室(供水股)。通过走访群众、召开意见征集会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按照《达州市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结合宣汉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中“部分地方水源不足、季节性缺水、水源地污染”等饮水不安全的具体问题,制定出台了《宣汉县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标注出了全县整治工作的任务表、路线图。今年以来,县委、县政府召开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专项整治动员会1次、推进会3次、专题听取整治工作汇报2次,以零容忍的态度压实责任、传导压力,倒逼整治工作落地落实。
(二)强化排查监测,狠抓资金筹集。结合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大走访、大排查、大整改工作,通过网络征集、座谈反馈、问卷调查、入户核查等方式,对全县农村饮水安全问题进行了排查梳理。共收集排查饮水安全诉求和问题 2347条,涉及43 个乡镇 199个行政村(社区)及明月、天宝、天生、双河等17个场镇共5.6 万人。按照贫困人口查漏补缺、非贫困人口巩固提升、场镇饮水改造升级的整改思路,先后编制了《宣汉县农村饮水安全大冲刺方案》《宣汉县农村饮水安全补短提升方案》,规划下达饮水工程项目973个,并根据省级大排查反馈的369户饮水安全问题,在逐户核实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宣汉县农村饮水安全大整改方案》,规划饮水改扩建项目74个,共计规划建设各类饮水工程1047处,其中千吨万人集中供水工程(天生、明月)2处。县委、县政府加大资金筹措力度, 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0400万元,安排本级财政资金3457万元、扶贫贷款2400万元,共调度资金16257万元用于饮水安全问题整治,可覆盖全县54个乡镇 392个村(社区),巩固提升饮水安全人口近30万,其投资额度和规模均超过“十二五”时期五年的总和,为整治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提高贫困人口脱贫质量、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提供了坚强保障。
(三)强化监督考核,狠抓工程建设。县委、县政府将饮水工程建设纳入政府综合调度、特派员专项检查、县纪委监委专项督导,对工程建设、资金拨付等进行监督考核,每月进行一次排名通报,排名后两位的乡镇和县级部门实行“三牌”(白、黄、红)管理,对其主要负责人予以严肃问责,从大会检讨、纪委约谈直至停职免职,形成推进饮水工程建设的强大震慑力。县水务局立足项目多、任务重、监督难的实际,在县电视台开展了“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农村饮水安全面对面访谈,确保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在全县率先推行项目挂包制、集中督导制、暗访通报制、分片验收制“四制”工作法,从项目勘察设计、方案批复、施工建设等重点环节从严把关,加强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管。全年共开展集中督导3次、暗访通报4次,会同县纪委监委、县整治办开展联合监督检查5次,发放工程建设管理问题整改函12期,促使各项目乡镇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了全县饮水工程建设的顺利推进。截至目前,全县1047处饮水工程已完工994处,占比94.9%;完成竣工验收211处,占比21%。其中天生、明月2个重点饮水工程(分别投资3296.3万元、1711.5万元)各完成总工485程量的82%、90%,预计年底前全部完工,可巩固提升天生、明月、君塘、红岭4个场镇3.6万人的饮水安全。人民日报四川分社、四川电视台等媒体对宣汉县饮水工程建设及整治工作进行了实地采访报道,给予了高度评价,其整治工作新闻报道先后被中国三农网、四川民生报道网、四川省扶贫移民局、今日头条等新闻媒体网站刊载72篇。
(四)强化运行管理,狠抓制度建设。针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普遍存在重建轻管、作用发挥不好的现象,宣汉县着力把工程建后管护作为确保工程长远发挥效益的有效举措与硬性指标。一是强化管护指导。科学指导各项目乡镇按照“计量收费、专人管理、制度保障”的要求,督促受益村组切实加强饮水工程建后管护,广泛发动受益群众参与管理和监督,充分发挥村民自治作用,制定科学合理的用水护水公约。条件具备的地方统一安装水表实行计量收费,条件不成熟的地方实行协商收费,用于工程的日常维护和管理人员的补助支出,确保工程有人管、管得好、持久发挥效益。二是突出建章立制。制定并出台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和《宣汉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预案》,全面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人”。即地方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供水单位的运行管理责任,健全完善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机构、运行管理办法和运行管理经费“三项制度”。三是做到产权明晰。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推进农村饮水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明晰工程的所有权、经营权和管理权,明确合理的水价制度和水费收缴方式,建立财政或其他经费补贴并规范使用管理的制度,对供水成本高、水费收入难以保障正常运行的工程予以适当补贴,确保工程长远良性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