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手好闲夜不归家操刀杀人入室窃财
“我不敢回家,回去父亲一定要打我骂我的!”2013年7月4日凌晨,在榕城区梅云街道群光村附近一条乡间小路上,响起一个青年惶急的声音,隐隐约约间,还有另一名男子的声音在对这名青年男子劝说着什么。稍后,男青年又用哀求的语气说道:“叔啊,你还是借我十几块钱吧。”一阵沉默之后,突然,响起了慌乱的脚步声,黑暗之中,一丝亮光零乱地闪烁着,慌乱的脚步声再度响起……
7月4日清晨,群光村早起的乡民在该村西寨门口的小路上,发现村民谢某倒卧血泊之中,气管被人用刀割断,早已气绝身亡。不少村民目睹了血淋淋的发案现场,这起命案在当地引起了很大的社会影响。
由于案发现场几乎没有任何线索,尽管榕城公安机关在市公安局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开展了大量侦查工作,但案件侦办工作一开始就陷入困境,难以取得突破性进展。经过长达10个多月的不懈努力,今年5月17日,民警才终于将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
好吃懒做 不良青年游手好闲终惹祸
当被公安民警戴上手铐那一刻,犯罪嫌疑人胡某圳脸上满是悔恨之色,但,一切都已经太迟了。
胡某圳是榕城区梅云街道群光村人,由于无心向学,读初一时就辍学回家了。离开学校之后,好吃懒做的胡某圳既不愿下地干农活,也没有学习其他生活技能,整天游手好闲。随着年龄的增长,父母对他越来越失望,平常在家里也就没给他好脸色看,有时还打骂他,发展到后来,他与家里人的关系变得非常恶劣,一些同村人也因此而看不起他。
在社会上游荡的那些年,胡某圳也进过当地的工厂打工,但由于好逸恶劳的性格,始终没能安下心来好好过日子。由于没有稳定的生活来源,在家里又遭受父母冷眼,胡某圳也曾跑到外地找工作。
由于生活拮据,胡某圳逐渐萌生了歪念头。2012年,胡某圳因盗窃摩托车被判刑8个月。在服刑期间,他并没认真反省,2013年3月刑满释放之后,他不思悔改,仍然过着闲游浪荡的糊涂日子。2013年6月底,胡某圳坐车到惠州市找工作,游荡了差不多一个星期,身上的钱花光了还没找到合适的工作。7月3日晚上,他只得坐车返回揭阳。
谁也没想到,胡某圳此次回来,却犯下了一宗人命案。
夜不归家 只因担心父母责骂
据胡某圳交代,7月3日晚上,他坐车返乡到达群光村时,已是4日凌晨时分。当时,他从西寨门进村之后,沿着小巷先后来到同村两名青年家门口,打算借宿,但两人均已闭户熄灯。由于胡某圳一直没有使用手机,所以也没提前告知对方自己返乡之事,眼见人家已经休息,胡某圳只能作罢。
此前,在进入西寨门时,胡某圳看见距寨门300多米远的小山上,谢某(受害人)位于半山腰的屋子仍有灯光,所以在进村借宿不成时,他就想过去向谢某借钱,打算到附近的网吧待到天亮才回家。
“当时已经很晚了,我如果回家去,父母一定要打骂我,我不敢回家。”胡某圳向审讯民警表示,自己跟父母的关系很差,平时也很少朋友,全村只有两个同龄人还算说得上话,就是那天晚上打算去借宿的那两个人。由于关系恶劣,当胡某圳被抓捕之后,民警曾经请其父母到公安机关配合调查,但被拒绝了。
当胡某圳从村里往小山上谢某的屋子走去时,他在一户人家的门口拿了一把割草用的镰刀。为什么要带上这把刀?据犯罪嫌疑人交代,由于当时夜色已深,无星无月,且前往山上的小村道树木茂密又没有路灯,崎岖难走,为防万一,他带上镰刀用以防身。
正是这把镰刀,使胡某圳犯下了弥天大罪。
为求脱身 惶急之中持刀杀人
当胡某圳来到受害人谢某位于半山腰的屋子门口时,他把镰刀藏在一边的草丛中,随后举手敲门。当时,谢某已准备睡觉,听到敲门声就问是谁,胡某圳表明身份之后,谢某起身从阁楼上下来开门,让胡某圳进屋说话。
“叔,我在惠州找不到工作,刚刚坐车回来,现在这么晚了,我不敢回家,回去父母一定要骂我不务正业的。要不你借我十几块钱,我去网吧待到天亮再回家。”胡某圳向谢某说明了来意。谢某表示自己没钱借他,劝他回家睡觉。但胡某圳一再央求:“你给我点吃的,再借我点钱,我天亮才敢回去,现在回家爸爸非打我不可。”
谈到最后,谢某让胡某圳跟他一起走,要带他回家。“有我带你一起回去,跟你父亲解释,他就不会打你了。”谢某对胡某圳说。随后,谢某手里拿着一盏可戴式头顶灯,锁上屋门带着胡某圳往村子的方向走去。胡某圳无奈之下只好随后跟着,出门取起镰刀并藏在身后。
“既然不得不回村,我就想把镰刀放回去。”胡某圳这样解释他把镰刀从草丛中取出并随身带着的原因。
两人沿着小道一路走来,快要走到群光村西寨门时,胡某圳又哀求谢某:“叔啊,你还是借我十几块钱吧!”但谢某并不搭理他,自顾自地向前走。
“那个时候,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就是觉得心里又怕又乱,只想阻止他(指受害人)往前走。”胡某圳回忆自己作案时的心理表示,当时愈想愈乱,突然之间就失控了,快速向谢某跑过去,从后面跳起来,将镰刀从谢某右侧伸向他的脖子并用力往后割,接着,就往前奔跑。
跑出10米左右,胡某圳才回头看,发现谢某站在地上摇晃,血液从他的脖子喷射出来,随即倒在路边的草丛中。胡某圳愣愣地看了一会儿才走回去,此时,谢某已经脸朝下趴在地上一动不动了。
一错再错 持刀杀人且入屋窃财
眼见谢某的状况,胡某圳并没有马上想办法施救或者报警。他的头脑里荒诞地浮起一个念头:我刚才是为了找他借钱的呀。于是,他将受害人的身上搜了个遍,找到了一串钥匙,并拿着钥匙返回山腰上受害人的屋子开门进屋,四处乱翻寻找钱物,最后在阁楼上受害人床铺的席子下发现了一个红色塑料袋,里面有一些现金。
开门之后,胡某圳将镰刀及从受害人处取来的头顶灯一并丢进旁边的一口养鸭的池塘中。
取走装着钱的红色塑料袋之后,胡某圳将房门掩好,顺着原路返回,再次经过倒地的谢某身边,随后沿着村道逃窜,最终在吉荣路口坐上出租车来到市区马牙车站,于凌晨2时多坐车逃往潮州市,并于当天中午坐车到深圳市,开始了10个多月的逃亡生涯。
锲而不舍 民警终将凶手抓获归案
案情发生后,市、区二级公安机关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榕城公安分局立即抽调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市公安局有关部门全力支持配合,侦查工作迅速展开。
因案发时正值深夜,没有现场目击人;而案发现场及周边地段的视频监控系统当时正在进行升级改造,无法提供有效视频资料;现场勘查也未发现有价值线索。案件侦查工作从一开始就陷入困境。
‘ 经过深入勘查,鉴于受害人除脖子上的伤口外,全身再无其他伤痕,甚至也没发现拉扯或反抗的任何痕迹,办案民警初步判断:受害人与凶手应该互相认识。在随后的调查过程中,办案人员提取到作案工具,经调查得知该工具是从群光村中携带出来,进一步断定作案者非常熟悉周边情况,从而推断其极有可能就是本村人员。最后,经对从现场提取到的标本进行大量技术分析,最终锁定了犯罪嫌疑人。
据办案民警介绍,案件侦查过程碰到许多困难,期间办案人员进行大量调查走访和摸排比对工作,市公安局有关部门运用复杂的技术手段并反复排除各种干扰因素。10个多月时间内,警方累计走访了群光村及邻近村落的上千名群众,提取了覆盖梅云、仙桥、南溪等地主要道路的视频资料并逐一查看分析,先后排查出几十名可疑人员后又一一排除,经过不懈努力,最终确定犯罪嫌疑人的身份。由于胡某圳从不使用手机,完全断绝与亲朋的联系,也给侦查工作造成了一定的困难。
犯罪嫌疑人的身份确定之后,警方立即开展追踪抓捕,并于5月17日胡某圳潜回揭阳之时,在榕城区梅云街道一网吧将其成功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