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县财政局设15个职能股(室)
(一)办公室
负责综合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负责保卫、外事、接待、信访、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公文的分处、文印等工作;负责文电、机要、宣传、档案、保密、印章管理工作;负责财政信息化建设和管理维护,负责本局财务、车辆管理、机关后勤服务和物业管理等工作。
负责管理局文书资料日常事务;负责撰写全局性的工作计划、 总结、报告、会议材料等;负责发文的审核、文字信息资料规范管理和财政科研落实工作;负责财政宣传和对外信息发布工作。
(二) 人事股
负责局机关和基层财政所、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工作;指导财政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拟订和实施财政系统人员培训教育规划;负责计划生育、因公因私出境报批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党的建设、廉政建设、思想政治宣传教育工作;管理、指导局机关工、青、妇和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三) 财政监督股(与法规股合署)
执行财政监督的制度和办法;负责对财政资金的分配、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县财政投资重大项目和财政专项支出进行***监督;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依法对注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监督检查;依法处理相关违法违纪问题;负责局机关和基层财政所、直属单位的内审工作。
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应诉工作;承担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承担有关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承担和组织税收调查研究有关工作。
(四) 预算股
执行国家财政预算的方针、政策:研究提出财政发展规划和策略;编制中长期财政收支规划:代编年度全县预决算草案,编制年度县级预决算草案和办理预算核拨款;管理县级财力;拟订县对乡镇财政管理体制;管理和分配乡镇财政资金;拟订和执行预算管理制度,指导、检查乡镇财政管理;负责财政收支的统计工作。
(五)国库股
负责组织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国库管理制度、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制度;负责县级财政总预算会计工作,包括办理财政资金调度,分析县级预算执行情况,编制县级财政决算和汇总编制全县财政总决算;统一管理县级财政的银行开户及预算外资金专户;承担国债兑付及相关管理工作。
(六)综合股
拟订全县非税收入管理制度;承担县级非税收入收支管理工作;参与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项目,标准的审核并进行财务监管;管理财政票据;管理罚没财物收入;拟订***管理有关制度,监督收益分配;监管***市场;管理国有土地、水域、 矿产有偿使用费收入、***公益金等专项收入和政府性基金;参与住房保障和住房公积金监管;负责生猪财务核算管理工作。
(七)教科文股
负责教育、科学、文化等部门预算有关工作;负责教育、科学、文化、体育、广播电视、计生、档案、地震及其他部门事业经费管理工作:对分管部门的年度预决算的执行、专项资金的使用、财务管理制度和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八)行政政法股
负责行政,政法等方面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拟订行政、政法部门行政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办法和开支标准;管理行政管理费、公检法经费、民兵事业费、武装警察部队经费、外事,外宣经费;对分管部门预算的执行、专项资金的使用、财务管理和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负责出差和会议定点饭店采购及日常管理事务;负责行政、政法部门办公场所修缮、车辆及设备购置等专项经费管理工作,办理国家规定统一着装的有关事项。
(九)工贸发展股
参与研究国家与企业分配关系改革;监督执行工交、商贸等企业财务会计、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履行出资人职责,承担国有资产管理职能;负责监缴归口管理的国有企业的国有资本金收益;研究提出国有资产经营预算编制和执行方案;负责财政扶持企业资金、企业亏损补贴、税收返还、环境保护(治理)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管理工交等部门事业费;会同分管部门研究拟订经费开支标准;承担资产评估行业监管工作;拟订粮食等重要物资储备的财政政策;对分管部门预算的执行、专项资金的使用、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负责种粮补贴、家电下乡涉农补贴资金管理工作。
(十)农业股
管理财政用于农、林、水、气象等部门事业经费和支农专项资金;管理监狱、劳教财务;拟订财政支农政策和财务管理办法;组织编制农业综合开发规划;管理和统筹安排财政性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组织检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执行情况;对分管部门预算的执行、专项资金的使用、财务管理制度和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参与管理和分配财政扶贫资金、支援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负责粮食自给工程和生态公益林资金发放、监管的有关工作。
(十一)社会保障股
承担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参与制订社会保障有关政策,拟订社会保障资金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县社会保障资金预决算;管理卫生、药品监督、民政、残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的相关经费;承担社会保障资金财政监管工作;负责拟订和执行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障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审核、编制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参与研究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和制订相关政策;参与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拨付、核算管理工作;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资金监督管理。
(十二)经济建设股
根据基本建设程序、年度基本建设支出预算、年度投资计划及工程进度核拨资金;参与国债投资项目的安排和投资计划的审核,负责国债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参与审核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工程概算,审核该类工程、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指导和监督国有建设单位执行财务会计制度;负责对基本建设项目的财政性投资实施财政监督;拟订代建项目财务制度;参与投资体制改革有关工作和财政性资金年度投资计划安排;参与工程造价管理。
(十三)会计股
负责管理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业务培训、继续教育工作;监督检查会计工作、会计资料情况;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代理记账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会计、注册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办理高级会计师资格的申报;指导和监督会计电算化工作;负责农村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开展;管理和指导珠算协会的有关工作。
(十四)绩效评价股
拟订财政资金支出绩效评价的有关政策、制度和办法;拟订公共资源统计评价政策,建立公共资源统计报告制度,统一提供和发布公共资源有关信息;组织公共资源管理研究和发展预测分析,建立公共资源数据库,促进建立相关预警机制;组织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等会计决算报表的汇总和分析;组织实施财政支出效益评价工作。
(十五)外经金融股
负责外经贸、旅游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拟订和执行涉外地方金融机构的财政政策;指导和监督外经贸、旅游、外商投资企业、境外企业执业执行财务会计制度;负责地方金融机构的财务监管;负责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办理外国政府贷款及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转贷业务;对分管部门预算执行、专项资金的使用、财务管理制度和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负责非贸易外汇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