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明节期间开展纪念烈士活动的倡议书
根据《烈士公祭办法》,为缅怀烈士功绩,弘扬烈士精神,培养公民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和社会主义道德风尚,进一步激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强大精神力量,广宁县文明办、县民政局、团县委向全县人民倡议:
一、清明节期间,全县各行各业以及社会各界群众向烈士墓敬献鲜花,铭记烈士的英名和壮举,进一步增强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开展网上祭英烈活动,倡导社会各界群众特别是青少年可通过网络(登录国家公祭网:http://www.cngongji.cn;中华英烈网:http://www.chinamartyrs.gov.cn;肇庆文明网:http://www.
wenming.gd.cn的2015网上祭英烈活动专栏和广宁县英烈网:http://121.10.254.167:6666/);缅怀纪念烈士,学习烈士英雄事迹,继承烈士遗志,进一步激发爱国热情、凝聚奋进力量。
三、倡导和动员社会各界人士为烈属送温暖献爱心,让他们切实感受到全社会的尊重,进一步增强荣誉感。
广宁县文明办
广宁县民政局
共青团广宁县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