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明确新建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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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01日发表
广大社会公众:
为进一步明确新建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我局拟定了《关于进一步明确新建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现将《关于进一步明确新建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为2017年9月25日-10月13日,在公开征求意见期内如对《关于进一步明确新建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有异议,请以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向四会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提出意见。
邮箱:zjjydg@126.com
电话:3267203
地址:四会市广场南路建设大楼
邮编:526200
关于进一步明确新建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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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8 05:28:50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