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机构改革方案出台
近日,根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关于地方机构改革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和《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实际,《屏山县机构改革方案》正式出台,县委、县政府机构设置正式确定,标志着我县深化机构改革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按照方案,此次机构改革,我县对应中央和省市机构改革,调整优化相应机构和职能,着力对县级党政机构和职能进行了调整优化。一是建立健全和优化了县委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二是加强了县委职能部门的统一归口协调管理职能;三是新组建了部分机构并优化了职责。
机构改革后,共设置党政机构36个,其中党委机构9个(含纪检监察机关1个、工作机关8个),政府工作部门27个。
详情请参看今日“屏山发布”《一图读懂屏山县机构改革方案》。
目前,我县正抓紧开展机构调整、职责划转、干部安置、集中办公、新部门挂牌、人员转隶、下属单位划转等工作,并将继续深化县人大、政协机构改革和群团组织改革;深化县委、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改革和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深入推进基层政权建设和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刚性约束,确保在2019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全县机构改革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