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关于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屏山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关于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部门职能
(一)负责代理录入预算单位月度资金用款计划。
(二)负责办理财政直接支付业务。根据预算指标(或拨款控制数)、批复的月度用款额度,及时审核办理财政直接支付业务。负责打印直接支付入帐通知书和授权支付额度通知书。
(三)负责办理政府采购资金拨款及政府采购项目单位往来资金的拨付业务。
(四)负责出具工资和政府采购资金记账凭证。
(五)负责管理、使用财政资金和单位往来资金有关账户。具体管理财政零余额账户(含县级工资零余额账户、一般零余额账户)、单位特设专户、预算单位基本存款总户。
(六)负责管理明细账。具体负责预算单位预算支出核对,定期与县财政局国库股、代理银行、预算单位对账。
(七)负责管理预算单位支付信息。汇总并及时向县财政局国库股提供财政资金支付和清算信息。在月度终了5日内,年度终了10日内,将预算单位的预算指标、用款额度和实际支出数等有关信息提供县财政局相关业务股和国库股。受理预算单位查询有关支付信息。
(八)按照《会计法》等国家财经法规,对有关单位财政资金、单位往来资金运作及其执行财经纪律状况进行监督,依法履行会计监督职责。
(九)管理财政资金各种支付凭证,使用票据管理软件来加强管理。
2、内设机构
本单位设有办公室、支付股、会计股、稽核股四个股室。
3、人员情况及增减变动
年末职工编制人数30人,实有在职职工26人。
二、部门概况
屏山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屏山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304.2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04.22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304.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243.5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30万元,医疗卫生12.6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屏山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屏山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屏山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机关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软维护、入账通知书支付令打印刷等。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主要用于本单位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三)医疗卫生,主要用于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