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同意珙县睿诚矿业有限公司延期整改通知
珙县睿诚矿业有限公司:
6.17长宁地震后,按照省、市、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指示精神,珙县县域内的非煤矿山企业暂停矿山生产、建设或整改作业,要求对矿山重要部位开展震后安全隐患排查。根据你公司报送的《关于6.17地震后恢复生产的申请》以及《震后自查隐患整改方案》等资料,你公司矿山已经对边坡、平台、运输道路、电气设备、破碎车间、办公区域等部位开展了震后安全隐患排查,且矿山现场经专家现场核查后确认符合整改条件。
根据《珙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同意珙县睿诚矿业有限公司进行平台隐患整改的通知》(珙应急发〔2019〕19号)要求,你矿山整改时间至2019年6月30日。你公司一是由于租地问题未和当地村民达成一致,二是因为6.17地震灾害停止了整改作业,因此延误了整改时间。现已收悉《关于请求安全隐患整改延期的申请》,经研究,同意你公司矿山延期整改。
整改时间:2019年6月30日2019年9月30日。
整改范围:1.对标高755至725段进行削顶,进一步降低标高。2.对710平台超设计高度段实施降段,达到设计台阶高度。
你公司在整改中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按照《珙县睿诚矿业有限公司石灰岩矿山隐患整改工程爆破设计书》等相关规定进行整改作业,一是制定安全措施,加强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整改安全;二是严禁出现超范围整改、以改代产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同时严密关注6.17地震后的余震活动,若余震导致矿山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必须立即停止整改作业,并向我局履行报告程序。
珙县应急管理局
2019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