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教育体育和文化广电部门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珙县教体文广局系统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根据珙府办发〔2016〕5号文件精神,县教育和文化广电局的主要职能职责是: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教育、文化(文物)、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版权)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规章;拟订全县教育、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统筹推进全县教育、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领域及所属事业单位的体制机制改革;负责全县教育、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人事管理和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各领域机构编制、岗位设置具体方案制定、组织实施和管理、指导。
负责统筹安排本系统各领域各级划拨的事业经费,参与拟定经费筹措、划拨、项目投资的方案,依法监督事业经费的筹集、管理和使用,指导各类贷款和合作项目的执行;负责统筹规划和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活动条件装备。
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县普通高中教育、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负责组织推进全县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领域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组织实施全县重点文化设施建设,指导基层文化建设;
负责组织实施全县文化遗产管理和保护利用,指导、协调全县文物管理、保护、抢救、发掘、宣传和利用等业务工作;负责组织申报文化遗产、文物保护单位;负责指导、监督文物经营单位的购销活动。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二)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突显基层党建引领
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从严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强化纪检监督执纪问责力度;重点深化中小学校党建工作;深入实施四大专项行动。
2、落地落实全域综合改革,培育核心竞争能力
加强教育规划编制;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改革工作;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改革;落实市县重点改革事项任务。
3、持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育协调发展
持续提升义务教育教学质量,全面发展素质教育;推进高中教育普及,统筹职高、普高招生工作;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深化珙职校与四川省航空职业技术学院院校合作,加快推进珙职校迁建工作;夯实学前基础教育。加快推进我县公办园(中心幼儿园)建设,积极指导民办园办学行为,提高保教质量;大力抓好民办教育、民族教育、特殊教育。推动2018年秋期珙一高开办少数民族班。积极推进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项目建设,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充分发挥县特教中心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开展特殊教育随班就读和送教***。
4、着力构建核心素养体系,培养学生基本素质
加强学校德育工作。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统领中小学德育工作,贯彻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着力构建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体系。大力加强学校体卫国防教育工作。制订并实施学校体育工作三年行动规划。大力助推艺术教育发展。推进语言文字工作。
5、夯实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确保通过国家认定
加快推进改薄及其他教育项目建设。确保各教育项目建设按照工期表要求竣工交付使用。全力消除大班额。推进教育信息化应用。以县域为单位,充分发挥乡镇中心校的辐射作用,实行异地教学,资源共享,使农村孩子享受到优质教育。全力备战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迎国检工作。
6、大力推进体育事业发展,提升珙县体育品牌
群众体育开展有声有色。继续做好珙县篮球基地人才培养工作。落实体育场馆免费开放。力争完成2018年体育场馆免费开放17万人次。大力推动体育发展。大力发展校园足球,推动体育产业与文化、旅游等产业融合互动发展,积极指导体育***销售站点销售***,提高销售量。
7、完成省市民生工程任务,抓好系统精准扶贫
全面落实民生工程任务。推进教育、体育、文化各项民生工作。教育精准扶贫再上台阶。继续做好教育资助工作,健全资助体系,提高资助标准、扩大学生资助面。
8、统筹做好其他各项工作,保障教体事业发展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珙县教育体育和文化广电局内设机构8个,包括局办公室、教育股、文化股、广电股、政工股、计财股、政改股、安办(营养办)。部门共有预算单位4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局机关),事业单位42个(珙一高等学校40个,直属文化馆、图书馆事业单位2个)。2018年系统共预算人员3596人,其中公务员(含工勤、事业参公人员)29人、机关事业人员101人、专业技术岗位事业人员(中小学教师)3263人,定额补助人员203人(另体育板块人员未进入本系统预算)。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
珙县教育体育和文化广电局系统2018年收入预算40670.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0670.94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珙县教育体育和文化广电局系统2018年支出预算40670.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129.69万元,占91.29%;项目支出3541.25万元,占8.71%。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珙县教育体育和文化广电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0670.94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0670.9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0670.94万元包括:教育支出31079.11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847.7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57.6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51.7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34.6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珙县教育体育和文化广电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0670.94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5260.23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福利性支出和商品服务支出增加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2018年总支出40670.94万元,其中:教育支出31079.11万元,占76.4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847.75万元,占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57.68万元,占11.2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51.79万元,占3.57%;住房保障支出2734.61万元,占6.7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教育(项):2018年预算数为270.3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直属参公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公务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 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620.8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事业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和学生运动艺术节、六一儿童节活动、学前教育资助、义务教育寄宿生贫困生生活补助、教师节活动经费。
3. 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基础教育(项):2018年预算数为27630.51万元,主要用于:全县教育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事业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弥补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初中教育、高中教育如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4. 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职业高中教育(项):2018年预算数为1283.***万元,主要用于:珙县职业技术学校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事业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弥补如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 教育支出(类)特殊教育(款)特殊学校教育(项):2018年预算数为90.81万元,主要用于:珙县特殊教育中心(校)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事业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弥补如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6. 教育支出(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1183.00万元,主要用于:全县学校为开展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包括学校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费、购置费等资本性支出。
7.文化体育传媒支出(类)文化(款)行政运行-文化(项):2018年预算数为43.2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直属文化事业单位(参公)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8.文化体育传媒支出(类)文化(款)图书馆、群众文化、文化市场管理(项):2018年预算数为309.3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开展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包括文化站免费开放、广播电视村村通运行、农村公益电影、扫黄打非等方面支出。
9. 文化体育传媒支出(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2018年预算数为21.9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开展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文物保护、其他文物支出等方面。
10. 文化体育传媒支出(类)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款)电视、其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项):2018年预算数为473.21万元,主要用于:电视、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事业支出。
11.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4557.67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含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0.53万元,主要用于:对建国初期参加革命工作的部分退休干部适当照顾的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15.4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1436.37万元,主要用于:教育文化部门及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2734.61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珙县教育体育和文化广电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0670.94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36586.3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公用经费543.3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85.7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68.9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6.8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17年、2018年均无预算,原因是根据外侨办(港澳办、台办)批准的2018年因公临时出国(境)安排,拟安排出国(境)0人。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7年预算下降5%。主要原因是教体文广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要求,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及接待标准。
2018年公务接待费68.96万元计划用于执行公务、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7年预算下降5%。
局机关现有公务用车4辆(其中轿车、越野车共3辆权属关系已转县公车管理公司,但未完成财务关系转移),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2辆,其他车1辆。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6.8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80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珙县教育体育和文化广电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珙县教育体育和文化广电局所属共8个内设机构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769.92万元,比2017年预算1733.23万元增加36.69万元,增长2.12%。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珙县教体文广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5万元,计划采购台式电脑12台,用于办公使用。
2018年,珙县教体文广局安排政府购买服务项目22.76万元,购买项目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的管理与维护服务科目书香亭运行服务,用于群众文化服务建设。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县教体文广局共有车辆4辆,其中,公务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县教体文广局事业类通用项目和建设类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当年拨款3541.25万元。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教育(项):指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教育)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 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开展教育体育文化广电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4.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基础教育(项):指全县中小学开展教育教学工作的支出。
5. 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职业高中教育(项):指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开展教育教学工作的支出。
6.教育支出(类)特殊教育(款)特殊学校教育(项):指特殊教育学校开展教育教学工作的支出。
7.教育支出(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项):指使用教育附加费安排的用于改善学校办学条件的维修、购置、建设工作方面的支出。
8.文化体育传媒支出(类)文化(款)行政运行-文化(项):指指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文化)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9.文化体育传媒支出(类)文化(款)图书馆、群众文化文化市场管理(项):指文化馆、图书馆用于开展工作和文化活动方面的支出。
10.文化体育传媒支出(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指文物保护、非遗保护等开展工作支出。
11.文化体育传媒支出(类)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款)电视、其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项):指用于开展电视、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方面工作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7.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 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