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县浙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竹海温州商城建设项目第二次环评公示
长宁县浙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竹海温州商城建设项目”拟建位于长宁县长宁镇江长路外侧。现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竹海温州商城建设项目
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80000万元,项目总用地186949.7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92452.30平方米。
二、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
(1)施工扬尘
在整个施工期间,产生的扬尘通过采取封闭施工现场、采用密目安全网、定期对地面洒水、对撒落在路面的渣土及时清除、施工现场主要运输道路尽量采用硬化路面、自卸车和垃圾运输车等运输车辆不允许超载、出场前一律清洗轮胎、用毡布覆盖,并且在施工区出口设置防尘飞扬垫等一系列措施,减少了施工扬尘对环境空气的影响。
(2)机械废气
施工期间,使用机动车运送原材料、设备和建筑机械等设备的运转,均会排放一定量的机械废气,其特点是排放量小,属间断性排放,加之项目施工场地扩散条件良好,能够达标排放。
(3)油漆废气
油漆废气主要来自于房屋装修阶段,在装修油漆期间,应加强室内的通风换气。油漆结束完成以后,也应每天进行通风换气一至二个月后才能营业或居住。
2、废水
项目施工期施工污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工程建设期间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场镇污水管网。
3、噪声
施工噪声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组织方案,禁止夜间施工,午间休息时段不得开启;选用低噪声施工工艺、设备和施工机械,精心布局施工平面布置图和文明施工,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l2523-2011)进行控制。
4、固废
施工期间产生的砖瓦、木材等各种建筑材料最大限度地通过分类收集回用,不能回用的废弃物应妥善堆放、及时处理,并运送到环卫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埋场,在外运的建筑垃圾时采用用毡布覆盖、不允许超载等,则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5、施工对周围城市景观污染的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将采取全屏蔽、全封闭外脚手架,遮挡主体建筑物施工场地和建筑材料及弃土弃石临时堆放地等尽量远离交通主干道等措施可将影响降到最低。
(二)营运期拟采取的污染措施及防治对策
1、废气
(1)天然气燃烧废气
本项目建成后住户燃料采用天然气,天然气属于清洁能源,污染物浓度较低,可以做到达标排放。项目在设计时应考虑燃气烟气集中由屋顶排放,并预留排烟通道。
(2)油烟废气
本项目油烟废气由住户厨房产生,通过油烟净化设施进行处理,且由统一烟道排至屋顶,能够实现达标排放。
(3)汽车尾气
本项目设有机动车位1254辆,其中地下370辆、地面884辆。地下车库产生的汽车尾气由抽排风系统抽至小区地面绿地排风口处排放;进入小区内的机动车辆较为分散,小区通风性能良好,汽车启动时间较短,废气产生量小,可实现达标排放。
(4)发电机燃油废气
本项目备用柴油发电机位于地下室内,废气经排风系统收集后抽至地面排风口处排放(排口朝向绿地);同时环评建议项目使用0#柴油,0#柴油属清洁能源,其燃烧产生的废气污染物较少,可进一步降低对外环境的不良影响。
(5)垃圾收集点恶臭
生活垃圾必须及时清运,同时由于垃圾站收集的是袋装垃圾,恶臭产生较少,对外环境影响很小。
2、废水
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住户生活及办公、商业用房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场镇污水管网。
3、噪声
(1)设备运行噪声防治
本项目主要产噪备置于地下室内,经过隔声、减振、吸声、消声等措施后可有效降低噪声。
(2)商业运营噪声防治
本项目商业用房分为独立设置及临街商业,其功能定位主要为日用百货、银行、超市、市场等服务性行业,不引入机械加工及其它高噪声、高污染项目。在对营业场所采取了隔声降噪措施并严格管理和认真落实管理措施的情况下,商铺营业噪声可得到有效控制,实现达标排放。
(3)进出车辆交通噪声防治
加强对进出小区车辆的管理。采取禁鸣喇叭,尽量减少机动车频繁启运和怠速,规范停车场的停车秩序,主要道路进行人车分流等降噪措施。
4、固体废弃物
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来自居民生活及办公、商业用房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市政环卫部门定时清运。
5、光污染控制
本项目外墙为石材或面砖饰面,无光源反射。另外,环评要求项目在外墙装饰及灯光造景中慎重使用投光灯、霓虹灯广告等易引起光污染的材料和设施,不得造成光污染。
(三)联系方式
本项目现正在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如有意见请联系:
1、项目单位:长宁县浙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亚林
联系电话:0831-4622555
2、评价单位: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连亮 王勤
电 话:028-85462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