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充县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
西国土告〔2018〕1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第39号令)及西充县国土资源局(编号2018-29)《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经西充县人民政府批准,西充县政务服务中心以挂牌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位置 | 土地出让面积(亩) | 四至界线 | 规划指标要求 | 建筑高度(米) | 用途 | 出让年限(年)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起挂价 (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面积(㎡) | 建筑密度 | ||||||||
西充县多扶镇 | 73.83 | 以规划红线为准 | ≤0.39 | 地上≤18970㎡ | ≤30% | ≤24 | 教育用地 | 50年 | 260 | 1292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不设底价增价”方式,成交价不得低于挂牌起始价的基础上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挂牌出让文件并以挂牌文件中行政主管部门的法定文件(见***)为准。申请人可自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8月29日,到西充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土地交易股)获取挂牌出让文件,现场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29日18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时间为2018年8月22日9时至2018年8月31日18时止。挂牌地点在政务中心,符合条件的竞买人请于挂牌期限内到政务中心土地交易股提交报价。挂牌时间截止时,有两个以上(含两个)竞买人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六、其他告知事项:
合同约定及土地出让价款缴纳规定: 上述宗地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30日内付清全部价款。竞得人自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与西充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出让合同》,受让人逾期不签订出让合同的,终止供地、不退还定金。
土地交付条件及时间:上述宗地竞得人在缴清全部成交价款后10日内,由受让方提出申请,出让人按照土地周边及土地自身的开发条件交付土地。本次是按照出让公告发布之日已完成征地、拆迁补偿后的土地现状实施挂牌,地上土石方的开挖及清运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土地市场网、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四川省土地矿权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联系地址:西充县政务服务中心 (土地交易股)
西充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