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2月7日拟对1个项目作出环评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2月7日-2021年2月18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17-5599447
地址:南部县政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十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南部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配套炉渣综合利用项目 | 南部县工业集中区-河西工业园区梁家坡大道 | 南充大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四川省海蓝晴天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一条预处理破碎分选线及配套公用设施、辅助设施等。项目用地面积约6500m2,总建筑规模约4000m2,主要是由主体厂房、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组成(原料渣堆存区、废金属堆放区、尾砂堆放区等),项目建成后计划日处理炉渣160吨(处理炉渣5.28万吨/年)。项目总投资3500万元,环保投资80万元,环保投资站总投资2.3%.
| 1、项目建设及运行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必须贯彻执行“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原则,落实项目环保资金,落实单位内部的环境管理部门、人员和管理制度等工作。与项目同步开展环保相关设施的设计,将环保措施纳入招标、施工承包合同中,并将相关资料作为项目建设竣工环保验收的依据。 (二)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段,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或消除施工期废水、扬尘、噪声、废渣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强化施工期水土保持工作,减少对区域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施工期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依托附近环卫设施妥善处置,施工弃渣、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到指定场地堆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建筑垃圾、泥浆等固废进入水体。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及食堂废水经预处理后排入园区管网进入南部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入嘉陵江。 (四)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车辆在厂区内运输管理,降速行驶,并在厂区进、出口设置洗车平台,车辆经冲洗后进出;定期控制洒水装置对堆场进行洒水抑尘,车辆装卸严格控制在车间内进行;食堂烟气净化系统净化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 (五)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采取基础减震、隔音等处理措施,有效防止噪声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六)落实固体废弃物收集处置措施。生活垃圾、预处理池污泥交由环卫部处理,沉淀池泥渣外售用作建筑材料,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2、项目进行了环评受理公示,未收到反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