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圆满完成阆中市第十四次党代会安保工作
10月16日至19日,***阆中市第十在我市行政中心德弘堂召开。市公安局主动聚焦,将“党代会”安保任务作为公安机关驾驭复杂局势的重要实战检验,切实将思想和行动高度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忠诚履职、主动担当、连续奋战,坚持“万无一失、一失万无”的工作目标,发扬“细致、精致、极致”的工作作风,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细化工作措施,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安保措施落实,确保了我市第十四次党代会期间全市社会大局的持续和谐稳定。
一、提高政治站位,超前谋划部署,坚决确保安保措施全面落实。一是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专门组织召开“党代会”安保工作专题部署会议,细化安排部署“党代会”安保工作和社会面巡防工作。研究制定《***阆中市第十安保工作方案》,安排特巡警、治安、交警、属地派出所等参战警力提前前往会议现场、驻地和沿线实地踏勘,就会场和驻地的安保力量部署、车辆停放、火灾隐患、动态观察等事宜实地进行现场对接,提前发现问题,提前协调解决,提前明确分工。二是靠前指挥,率先垂范。市公安局专门成立由副市长、公安局长杜小兵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副局长张富为具体牵头人,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党代会”安保工作领导小组。副市长杜小兵深入“党代会”会议和驻地现场,时时了解掌握安保进展,督促各项安保任务落地落实,为全警上下履职担当鼓足了干劲。各位局党委班子成员按照任务分工,分兵把口、落实首责,驻点督战“党代会”安保现场和基层一线,全力推动各项安保维稳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三是严明纪律,严格督导。要求全体参战人员认真贯彻落实叶寒冰副省长提出的“导入重大安保维稳机制”理念,全面分析当前面临的风险形势。安保中,全体参战民辅警认真履职、主动作为、文明执勤执法,以细致精致极致的工作作风有力确保了“党代会”的顺利圆满。同时,督察部门采取不定时、不定点、随机检查等形式对现场执勤警力的执勤情况和纪律作风进行督导检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了执勤纪律严明规范和警务形象持续良好。期间,出动警力28人次,检查基层单位和执勤点位15个。
二、突出中心现场,持续精准发力,坚决确保党代会期间绝对安全。一是全力以赴确保现场及驻地安全。部署25名警力在行政中心主会场,部署20名警力在10个分会场,部署6名警力进驻3处代表驻地,全体安保警力严格按照安保方案要求,做好驻地和会场周边的安全保卫、人员清理、隐患排查、秩序维护、动态观察、巡逻防范等工作。二是全力以赴做好交通保障。交警部门累计出动警力210人次,做好与会代表车辆交通引道、沿线秩序维护、远端调控疏导、会场车辆指挥停放等工作。安排沿线执勤警力做好驻地至会场沿线主要路口行人、车辆管控,严防发生突发事件,确保沿线安全有序。三是全力以赴做好视频巡查。充分发挥视频监控巡查优势,全方位加大会场、驻地周边及沿线的24小时视频巡查工作,同时强化与信访部门的沟通对接,对发现的集访、非访等异常情况做到及时掌握、及时报告、快速处置。期间,高效处置1起群体性事件。四是全力以赴做好应急处突。坚持定点守卫和机动备勤相结合,部署应急处突力量高度待命,确保第一时间快速反应、第一时间力量到位、第一时间控制局面。期间,累计出动执勤警力160人次、车辆40台次,警用摩托车10台次,警犬4只次,检查人员600余人、物品700余件。
三、点面支撑结合,倾力策应安保,坚决确保社会大局平稳有序。一是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加大指向情报信息搜集,及时收集掌握涉军、涉政、涉众、房地产等利益诉求群体动向,密切关注各类重点人,实施分类分级管控措施,严格履行管控责任,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及时发现上访苗头、上访隐患,并积极联合信访、住建、劳动监察等部门做好劝返和管控工作。二是扎实开展公共安全监管。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持续严查超载、超速、酒驾、醉驾、无牌、无证等交通违法行为;加强对民爆物品、涉***涉爆、易燃易爆、管制刀具、加油(气)站等生产、存储、使用单位的清理清查,从源头上排查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坚决防止发生各类安全事故。期间,交管部门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10起,其中,无证驾驶1起,查获涉酒驾违法行为2起;共检查涉爆企业4家,涉爆仓库2处,发现安全隐患1处,现场整改1处。三是扎实开展清理排查工作。党代会召开前,组织开展2次全市社会治安集中清查整治行动,加大辖区内娱乐场所、餐饮行业、商超等人员密集场所和治安复杂场所的清理清查整治,切实堵塞安全漏洞。期间,共检查娱乐场所42家,酒店38家,洗浴场所19家,医院、校园20家,茶楼***家,网吧17家,商店超市12家。四是扎实开展社会面防控。全市公安机关全面加强各民生目标、重点部位的守护以及各主要路段、点位的巡逻防控力度,严格落实“135”快反机制,采取车巡、步巡、天网视频巡相结合的方式,紧盯人员密集场所,搭建立体化防控格局,全面提升见警率、盘查率和管事率,严防违法犯罪、暴力恐怖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