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房起纠纷调解续亲情
近日,高坪区司法局小龙司法所成功调解了一起因父母遗留的宅基地使用权继承引发的建房纠纷,有效地化解了姊妹间长期积下的仇恨。
2017年5月16日,高坪区凤凰乡土桥子村村民李某夫妇来到小龙司法所,述称自己在4月中旬就办理了建房手审批手续并购买了大量材料,计划定于5月初的一个黄道吉日破土动工。然而,建房计划并没有如约实施,仅仅是因为李某自家亲大姐李大某站到现场阻拦,不准修建,双方为此多次骂架。期间,虽经村社干部多次调解,但双方互不相让,未能达成一致协议。10多天过去了,李某夫妇眼看着购买的建房材料堆放在那里已经有所损耗,而且雨季即将来临,夫妻因建房而耽误了外出务工的时间,各项损失不小。小龙司法所工作人员听完李某夫妇的叙述后,认为这件事情说大不大,说小不小,但是事关人迷群众的切身利益,当即决定到土桥子村组织李大某一起进行调解。
工作人员先到李某家察看了具体情况,又通过走访向周边群众了解,摸清了李某与其姐李大某产生矛盾的根源。得知,李某母亲已于多年前去世,李某婚后一直与父共同生活并居住在李某父母亲修建的房屋内,其父也于前年病故,但是对该房屋未留下任何遗嘱。李某现在拟拆除重建房屋属于在原有宅基地上原拆原建,而李大某认为李某将要拆除的房屋属于父母的遗产,虽然其已在婚后和父母分家,但是其仍然享有1/2的法定继承权,李某拆除该房屋的话就相应损害了李大某的合法权益,其建房没有与李大某商量,因此其姐心理上过意不去,觉得弟弟弟媳没有尊重她这个姐姐,于是阻拦施工,声称如果李某要修房,就要给她1万元补偿费,否则就不准修。了解具体情况后,司法所工作人员认为双方发生争议系沟通不畅和对法律的无知引起的,庚及召集李大某来到建房现场,同时邀请了李家叔伯现场见证,通过向大家讲解了《继承法》、《土地管理法》和《宅基地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并运用“情感溶化法”的调解方法进行调解,1个小时不到,就促成了李某姐第达成和解协议:李某一次性补偿其姐7000元并当场支付,李大某放弃对父母房屋的继承权,今后再也不会再拿此事来为难弟弟。双方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调解下冰释前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