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加强扶贫资金监管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1)加强四项扶贫基金监管。建立四项扶贫基金使用管理情况月报制度,动态化掌握四项扶贫基金筹集和使用进度。改变定时救助申报方式,全时段受理,实时解决贫困户实际困难。2017年,总规模2996万元的教育扶贫基金救助贫困人口10915人;总规模2484万元的卫生扶贫基金救助贫困人口2095人;总规模2.73亿元的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惠及贫困人口12.09万人;总规模3亿元的扶贫小额信贷分险基金撬动扶贫小额贷款19.63亿元。(2)加强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监管。以县为单位开展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将资金使用投向决定权下放到县区,确保资金投向更加精准高效。2017年全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达24.7亿元,有效改善了贫困村基础设施条件,扶持贫困户发展产业。(3)加强专项扶贫资金监管。落实专项扶贫资金县级财政报账制度,财政部门直接参与资金审核、拨付、监督和项目验收,通过直接管理加强监督。按季度开展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检查,及时查处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违规违纪行为,提升项目建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