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教育局召开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工作会
县教育局召开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工作会
8月30日,县教育局组织召开全县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工作会,进一步规范民办培训机构办学行为,推动我县民办教育健康有序发展。
会议组织学习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决定》和相关的安全生产条例和税收征管条例等知识。会议指出:民办教育作为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满足我县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的重要力量,为繁荣我县教育事业贡献了力量,但当前,我县民办培训机构存在校点多,规模小,管理混乱、良莠不齐的现象,严重影响我县民办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为进一步促进我县民办教育向规范化、精细化、品牌化发展,县教育局作为教育主管部门将对所有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进行正确引导、依法管理,希望,全体民办培训机构切实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规范办学、有序办学。一要严格按照办学机构的安全管理规范,全面加强办学场所的安全排查和隐患治理,创建平安的校园环境;二要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强化教师师德师风教育,提升教师素养;三要优化日常管理工作,自学规范教学行为、提升办学质量;四要严格培训纪律、规范招生行为,严禁超范围经营、违规办班行为,提升办学品质,保障学生接受良好教育的利益;五要树立品牌意识和服务意识,不断走内涵发展之路,促进教育质量再新台阶。
会议进一步落实了民办培训机构今后的管理工作,指出将加强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的学年综合考评,以考评促发展,强化日常监管,规范民办培训教育市场,努力为社会创设健康、有序的教育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