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完成中央环保督察组5项整改任务
记者近日获悉,《遂宁市落实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我市有5大类28项整改任务、97条整改措施。目前,已完成燃煤锅炉淘汰,加油站、储油库油气回收治理,畜禽养殖场(小区)关闭,市城区饮用水源地保护,射洪涪江湿地走廊市级自然保护区采矿权问题等5项整改任务,完成整改措施28条。
据悉,中央环保督察组累计交办我市环保信访举报案件168件,其中群众来信举报120件、来电举报48件。船山26件,完成26件,完成率100.00%;安居16件,完成13件,完成率81.25%;射洪县42件,完成42件,完成率100.00%;蓬溪县19件,完成19件,完成率100.00%;大英县21件,完成20件,完成率95.24%;经开区28件,完成28件,完成率100.00%;河东新区6件,完成5件,完成率83.33%;市直部门10件,完成9件,完成率90.00%。省环保督察发现并移交的315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86个,整改完成率90.79%。市级环保督察发现问题398个,目前已完成345个,完成率86.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