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12月2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2021年12月2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2月29日-2022年1月5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25-5820599
地址:遂宁市安居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股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1 | 机械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项目 | 遂宁市安居区工业集中发展区(四川高笙鸿达科技有限公司内) | 四川弗宁科技有限公司 | 四川新云蓝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投资1000万元,占地面积3000平方米,以钢材为原料,从事机械零配件铸造加工,主要包括前后桥零部件、小车节叉等,建成后,年产汽车零配件150万套。 | 一、项目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污染物排放及治理措施:填砂、熔炼、旧砂处理、抛丸粉尘由集气系统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经15m排气筒排放;有机废气采取真空抽吸+热力焚烧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锅炉燃烧废气经8m锅炉排气筒排放;焊接烟尘通过焊烟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2)废水污染物排放及治理措施:项目不涉及生产废水,生活废水依托高笙鸿达已有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最终流入龙眼井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放至琼江。 (3)噪声排放及治理措施:项目设备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降噪措施。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物排放及治理措施:项目生活垃圾由厂区集中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废砂和炉渣集中收集分类暂存在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交由相关回收单位处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浇冒口、边角料、不合格品回用生产,设备维护产生废机油、沾油废物、废润滑油桶分类收集后存于危废暂存间,危废间重点防渗,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公司处置,并落实转移联单制度; 二、相关文件 项目于2021年05月19日经遂宁市安居区发展和改革局予以了备案(备案号:川投资备【2105-510904-04-01-576710】FGQB-007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