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优化营商环境联动专项巡察启动
近日,从市委巡察办获悉,按照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和蓬溪县委第十轮巡察工作安排,市委第二巡察组与蓬溪县委第三巡察组一起,集中三个月时间,同步对市、县发改、经信(科)、市场监管、行政审批局(含县大数据中心)等4个部门党组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
10月13日和10月21日,市、县分别召开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动员会,会议对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的监督重点、对象范围、工作时间、方法步骤等任务和安排进行详细通报,对配合巡察提出具体要求,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分别作表态发言。
据悉,市县优化营商环境联动专项巡察紧扣“三个落实”开展监督检查,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情况;履行职能职责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责任落实情况;各类监督检查发现所在行业和领域营商环境突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此次专项巡察着重对破坏营商环境和侵害市场主体利益的问题进行深挖细查,着力发现影响和破坏营商环境的违纪违法行为,形成震慑,推动市县营商环境不断优化提升。
按照“整体谋划、同步推进、区域联动”的工作思路,专项巡察由市、县党委分级负责,同步组织实施。坚持目标任务不变、主体责任不变、巡察权限不变,建立组织、任务、信息、力量、成果、宣传等“六联动”方式,建立工作协调机制、信息互通机制、联络员对接沟通机制等,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交流经验、共同研判,突出联动实效,确保专项巡察不走过场。
此外,专项巡察将注重上借下力,下借上势,着力实现“1+1>2”的综合效应。互通“找焦点”,通过数据信息比对分析、改进谈话方式等,***基层“熟人社会”监督难题。同时,将市委反馈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纳入县委巡察监督重点,持续精准发力,接力推动巡察整改落到实处,协同做实做细巡察“后半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