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苍县审计局多措并举加强中介机构管理
《四川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已于今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工作,确保建设资金规范、高效、安全、廉洁使用,降低审计风险,明确审计责任,旺苍县审计局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管理。
一是建立社会中介机构备选库。通过发布招标公告,对中介机构实行公开招标,从投标单位中遴选出资信优良、业务过硬的造价咨询单位作为投资审计参审备选单位。二是实行审计回避制度。对符合中标的中介机构实行审前摸底调查,对曾经参予项目预算或决算编制等有利害关系的实行审计回避。三是加强对中介机构审计工作廉洁性的监督。针对中介机构在审计工作中存在的廉政风险问题,旺苍县审计局出台了《关于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参与灾后重建审计收费的管理办法(试行)》,杜绝中介机构与业主、施工单位的经济联系,实行资金、资料均由中介机构与审计局业务职能部门联系,并开展了廉政行为约谈,签订了书面承诺。四是加强对中介机构的指导和培训。受托中介机构按约定派出人员在审计机关的指导下完成审计事项,确保审计质量。五是重点项目特殊管理。对有关国计民生或社会关注的项目,由业主在符合中标的中介机构中现场抽签决定中介机构;受托中介机构按约定派出人员在审计机关专门安排的办公地点实行坐班审计。六是加强审计质量监督。对已审项目未出结论前采取抽查复核,并对中介机构审计质量进行考核。七是加强审计档案的管理。对中介机构审计项目资料档案采取组织培训、自行整理、审核归档的方式实行现场***监管,确保审计结果经得起时间的检验。(审计局 赵丽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