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推出六条措施强化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
为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我市近日推出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的六条措施。
这些措施具体为:
全面落实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定针对性解决方案,进一步细化各相关部门的职责任务,落实电动自行车全链条监管。
切实加强电动自行车销售管理。强化对电动自行车批发市场、销售门店以及销售环节的监管,加大对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及经营场所的监督检查力度,规范电子商务平台销售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的管理,重点打击销售无证或伪造认证证书、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产品的违法行为。
深入推动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建设。逐步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场所和充电设施,做好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新型消防设施和灭火技术的推广应用。组织相关部门督促快递、外卖企业站点设置集中充电场所,配置安全充电装置。
严格查处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充分发动网格员等基层力量,全面开展检查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电动自行车在公共走道、楼梯间、地下室等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等行为,依法查处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违法行为。
广泛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引导和舆论监督作用,积极组织媒体曝光违法违规生产、销售、改装企业和单位,大力宣传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和违规改装、停放、充电的危害。
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长效监管机制。组织工信、公安、住建、市场监管、应急、消防等部门,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使用情况的调研,制定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措施。
截至目前,我市消防安全事件指挥部办公室联合公安、城管、市经信局等多家单位已排查电动自行车销售类、停放类、充电类单位407家,停放类场所 209 个、充电类场所 152 个,并开展消防培训 50 余场,接受培训人员 4 万余名,推行消防安全常识80000余条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