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纪委全面落实全市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会议精神
为贯彻落实全市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全区查处"微腐败"工作,长安区纪委冷静分析形势,直面问题短板,主动出击,迅速行动起来。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解决推动工作力度不大问题。区纪委主动认领问题,照单全收,深刻对照查摆,直面问题短板,下发了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意见,明确工作任务,细化查处内容,迅速行动起来。3次召开工作推进会,区纪委主要领导要求将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和"微腐败"工作与"三个助力"有机结合起来,做到同部署、同安排、同推动。下发了以查处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重点的"三个助力"工作方案,加大对扶贫脱贫领域的"微腐败"的查处力度。
二是扩大线索来源,解决发现问题办法不多问题。通过检查核对财务票据,明察暗访酒店、景点,走访干部群众,调取国税、地税后台***信息,联系旅行社、会议培训中心等方式,发现了一批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区纪委加强与检察院、公安局等单位的联系,建立了问题线索移送机制,每月检察院、公安局向区纪委移送一次问题线索。组织纪检干部深入贫困户、贫困村中去摸排问题线索,公布了区、街两级举报电话,扩大受理范围。
三是从严执纪问责,解决查处措施不够有力问题。发挥媒体的监督作用,对《问政时刻》《每日聚焦》《党风政风热线》曝光的我区发生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查快处,通报曝光,形成震慑。运用好问责利器,在纪律审查中,既对直接责任人进行处理,还严肃追究了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继续解决好基层纪检干部不能专职专用问题,加强执纪审查力量。针对监督检查能力相对滞后等问题,聘请审计、财政等方面的专业人才进行培训指导。
四是不断夯实责任,解决压力传导不到位问题。严格执行纪律审查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对限期内"零查处"的街道和纪检组,由区纪委主要领导约谈街道党工委书记、纪工委书记和纪检组长;办案协作区监督审查不力的由区纪委主要领导约谈协作区负责人。 为贯彻落实全市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全区查处"微腐败"工作,长安区纪委冷静分析形势,直面问题短板,主动出击,迅速行动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