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保卫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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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8月04日发表
2017年4月底,蛟峪山村民程某来太乙宫街道司法所反映自己与同村路某之间的长期租地矛盾。
通过司法所、村调委会的多次协调,程某和路某达成协议并于5月12日,程某和路某在街道司法所干部、村干部的见证下签订协议书。路某当场支付剩余租金,并和司法所、村调委会一同到他的地块处划出四分地与程某交换。
至此,这桩因租地而引发僵持了三年的纠纷终于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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