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长安分局四项举措及时处置地质灾害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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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8月04日发表
近日,国土长安分局在排查大兆街办地质灾害隐患点时,发现常兴村已搬迁到新村的村民把原地质灾害隐患点的老房屋出租给外来人员(涉及15户),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国土长安分局立即行动采取"四项措施"及时处置地质灾害安全隐患。一是大兆国土资源所第一时间下发通知,责令承租方立即搬离危险区;二是针对个别人员拒绝搬离的情况,要求村地质灾害监测员密切监控,及时沟通、提供相关信息;三是对该村群众进行宣传教育,提高防灾避灾意识,积极做好预警和防范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然;四是分局矿产站拟定《关于加强做好常兴村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函》,函告大兆街道办,请求共同完成群众搬离工作,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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