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局加强环评审批服务不断提高审批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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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8月04日发表
一是进一步简政放权,除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明文规定必须由市级环保部门审批的项目外,其余一律下放到县区。二是进一步简化审查、审核环节,做好步骤衔接,缩短整个流程,严格限时办结,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由国家规定的60、30、15个工作日,分别缩短为手续齐全的3个工作日内办结。三是对保增长、保民生、技术改造和重大战略支持工程等建设项目,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有事必办的原则,开辟审批“绿色通道”;对重点项目提前介入,专人领办,延时预约,全程***服务。四是积极拓展环保审批外延,充分发挥环评在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工业转型升级的调节作用,严格控制“三高一低”(高投入、高能耗、高污染、低效益)项目低水平重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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