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企业稳定岗位补贴工作有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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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8月03日发表
我市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政策实施两年来稳步运行,为进一步优化流程,提高效率,服务企业,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市人社局近期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的通知》(宛人社函〔2017〕68号),对有关事宜作了明确规定:
明确稳岗补贴审报材料受理时间。市人社局失业保险科今年受理稳岗补贴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10月31日。从2018年开始,每年受理材料截止时间为6月30日。
明确稳岗补贴申报材料审核时间。各县区人社部门自受理稳岗补贴申报材料之日起一个月内将通过审核的材料上报市人社局;市人社局失业保险科自受理稳岗补贴申报材料之日起一个月内将通过审理的材料转市失业保险管理处;市失业保险管理处于一个月内提出初审意见;市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对企业申请条件进行认定,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确定补贴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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