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官大贪现象令人警醒
最近,时有发生的“小官大贪”案件,再次刺痛了人们的神经:1月15日,网传“身价20亿”的深圳村干部周伟思,因涉嫌受贿5600万元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曾任陕西省渭南市住建局建筑管理科科长的侯福才,6年内受贿2191.9万余元,另有3384.3万余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云南省广南县一个卫生局的小干部,“轻轻松松”地套取了该贫困县近500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这些以“苍蝇”身份,干出了“老虎”事情的“小官”们,令人瞠目,更让人警醒。
“小官大贪”现象之所以时有发生,并且屡屡创造出惊人的贪腐记录,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方面,“小官”官职虽小,权力却并不小,不少人还握有“不管审批就管钱”的实权,在权力不受约束、自律意识薄弱的情况下,个别干部很容易萌生权钱交易的念头;另一方面,在人们的惯性思维中,基层条件相对艰苦,是腐败的“真空地带”,因此,制度约束、权力监督的重点往往是那些身处高位的领导干部,这就导致了基层干部监督力度相对较弱的状况。
诚然,高级领导干部位置很高,权力很大,这些人在廉洁方面一旦出了问题,给党和人民带来的危害不可估量。但是,反腐败工作并不能因此就狠打“老虎”,轻打“苍蝇”。殊不知,“小官”大多身处基层,与群众的接触面更广。这些人的贪污腐败行为,往往是群众耳闻目睹的,因此,所产生的恶劣影响并不亚于巨贪“老虎”,带来的危害一样不可小视。
防止“小官大贪”现象,不仅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更要把笼子织细织密。关老虎的笼子,必定关不住一只苍蝇。制度反腐惟有深入到行政体系的每一个角落,反腐败工作才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要杜绝继续发生上述“小官大贪”问题,还要建立完善的群众举报受理制度。“小官”们身处基层,一言一行很难逃脱群众的眼睛。但是,这些“小官”为什么在群众的眼皮底下还能屡屡刷新受贿金额?很多时候,是因为群众举报并不能畅通无阻地上报给相关负责机构。因此,只有高度重视并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形成上下联动的反腐制度,才能及早发现和解决问题,避免事态和损失的扩大,让这些走入歧途的“小官”们无处遁形。(李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