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组织部制定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
近日,省委组织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中组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研究制定了《青海省委组织部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从改进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减轻基层负担、厉行勤俭节约、减少会议活动、精简文件简报、规范新闻宣传、严格文稿发表八个方面作出具体规定。
《规定》结合组织部门实际,针对组织工作特点,鲜明亮出了在改进工作作风和密切联系群众中的态度和措施。《规定》提出,要着眼于减轻基层负担,在宣布省管领导班子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任免时,省委组织部派员参加,省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县(市、区)委书记委托所在党委(党组)宣布,并要求各地各单位在宣布干部任免过程中不搞迎来送往。在新闻宣传中,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参加的会议活动,确需报道的,以反映工作内容为主,不突出会议本身,不出现个人姓名。在发表文稿时,部内工作人员个人或与他人联名发表文稿,个人署名前不得冠以单位名称,不在备注中说明作者工作单位。除统一安排外,省委组织部副部长不作序,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 (青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