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清理整顿洋地名
地名不能乱用了。按照《青海省规范地名管理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的实施方案》要求,省民政厅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在5月中旬完成摸底排查并确定拟清理整治的不规范地名清单,预计9月底全面完成此次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
地名是人们赋予某一特定空间位置上自然或人文地理实体的专有名称,具有地理指位性、社会人文性、历史传承性等多种属性。不使用规范地名,往往会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不便。我省文化底蕴深厚,地名内涵丰富多彩。但近年来,伴随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快速推进,全省每年产生大量的新地名,设置大量的新地名标志,其中有一些未经严格审批的大、洋、怪、重地名,对地名文脉形成了极大损害。
为此,我省民政部门将治理居民区、大型建筑物、道路、街巷等地名中违反地名法规政策规定、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不规范地名,有地无名、擅自命名以及地名标志上使用外文拼写专名和通名等。并把社会影响恶劣、各方反映集中的新建居民区、大型建筑物中的洋地名作为重点,坚决予以清理整治。同时,更换标注不规范的地名标志、道路交通标志等公共标志牌,对涉及不规范地名信息的身份户籍、不动产登记、工商注册登记等证照上的地名地址信息予以更换;清理房地产广告、户外标牌标志、互联网地图、在线导航电子地图等载体上的不规范地名。(周建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