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引黄济宁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众参与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现对青海省引黄济宁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一次信息公示,公开本工程及其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工程概况
青海省引黄济宁工程从黄河干流引水至湟水流域西宁、海东地区。供水对象主要包括青海省东部城市群生活和工业、湟水南岸农田及林草灌区、湟水干流及南岸支流生态补水。工程可研初步确定近期2030年引水量约5.6亿m3,远期2040年引水量约9.6亿m3。
工程由引水工程和供水工程组成。初拟工程方案如下:
引水工程:自龙羊峡水库引水,经引水隧洞穿越拉脊山自流输水至湟水右岸支流教场河左岸前窑村附近。
供水工程:共设两条供水干线分别为城市群和南岸灌区供水。一是从隧洞出口经泵站提水至大石门水库(大石门水库为已建水库,本次加高扩容),经大石门水库调节后向湟水南岸约40万亩农田、55万亩生态林带供水及湟水支流生态补水,供水干线总长约141km;二是自隧洞出口自流引水至新建的条子沟水库,经水库调节后向西宁海东城市群供水及补充湟水干流生态需水,为压力管道自流输水,输水管道总长约163km。并建供水支管至西宁海东城市群各水厂。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青海省水利厅
通讯地址:青海省西宁市昆仑路18号
邮编:810001
联系人:崔玉香
电话:0971-6161121
传真:0971-6161050
邮箱:1005434655@q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河南江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黄河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和生态环境部门要求的程序开展工作,主要包括:①接受建设单位委托;②确定评价工作思路,编制环评工作方案;③进行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④工程分析与影响识别;⑤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⑥环境影响对策与措施;⑦编制环评报告书;⑧上报审批。
2、主要工作内容
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要求的内容执行,主要包括:调查和评价工程涉及区域内的环境质量现状,识别区域环境敏感保护目标及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预测工程施工、运行、移民安置等活动对区域生态环境、水环境、环境空气、声环境、环境敏感点和主要保护目标等的影响;针对工程施工建设和运行对环境可能造成的不良环境影响,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制定环境管理与监控计划;开展公众意见调查;提出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生态环境部制定的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详见***;对青海省引黄济宁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有意见或建议的公众可以自行填写。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本公示第二部分提供的联系方式(1.电话、2.信函、3.电子邮件、4传真)与建设单位联系,发表对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建设单位将在《青海省引黄济宁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意见、建议向相关生态环境部门反映。
青海省水利厅
2018年12月28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