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执法检查的公告
根据龙岗区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安排,龙岗区人大常委会定于今年6月至7月对我区《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为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
检查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社会等有关方面贯彻实施法律法规的总体情况,制定配套法规制度的情况,政府及相关部门法定责任的落实情况,工业固体废弃物、城乡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过度包装和一次性塑料制品及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措施,以及各项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等重点内容。
二、受理时间
2021年7月6日-7月13日
三、受理方式
请将意见建议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至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城环工委。
通讯地址:龙岗区人民政府6楼1616室 邮编:5140000
联系人:谢韬
电话:0755-28920101
电子邮箱:qrdcjgw@lg.gov.cn
龙岗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1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