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刘志强辞去青海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Admin - admin
于2019年08月02日发表
(2016年1月14日青海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本人辞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青海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刘志强辞去青海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的请求。报青海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30 06:51:53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