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文联公开选拔音协副主席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选拔优秀青年干部工作力度,建立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竞争激励机制,经中共青海省文联党组研究决定,面向省内外公开选拔1名音协副主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的职位和名额
青海省音乐家协会驻会副主席(副处级)1名。
二、报名范围
省内外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
三、报名资格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符合公选职位的具体要求;
(三)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省内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省外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五)担任正科级职务满2年;或担任副科级职务累计满4年(其中担任正科级职务须满1年);或担任副科级职务满5年。任职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2年1月31日。
(六)身体健康;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受理: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内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情况的;
5、不能提任的其它情形。
四、职位要求
1、具备比较扎实丰富的音乐理论知识与实践经验。
2、具有较强的音乐创作能力,对民族民间音乐有较全面的了解与把握。
3、具有较强的组织开展专业与社会音乐工作的经历与能力。
4、具有一定的行政组织管理能力和公文写作水平。
五、笔试
分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部分。公共科目按照《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规定的范围命题,考试内容包括政治、经济、法律、管理、科学技术、历史、国情、省情等基础知识,以及分析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专业科目考试内容包括选拔职位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专业管理知识和专业政策法规等。
根据应试者笔试成绩,按拟选职位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应试者的笔试成绩按公共科目占40%,专业科目占60%的比例计算。
六、面试
对应试者的综合能力和素质进行综合评价。
七、确定考察对象
根据应试者综合成绩,按拟选职位1∶3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应试者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
八、组织考察、研究决定
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根据考察结果,按有关程序研究决定。
九、任前公示
按有关规定研究确定拟任人选后,在新闻媒体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十、任用和管理
对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干部,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任职手续,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享受相应职务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按试用前职务层次安排工作。
十一、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2年1月12日1月22日(每日8∶3018∶00)
报名方式和要求:报名人员通过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等方式报名。报名时需持任职文件、工作履历、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技术职称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并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交纳四张近期小二寸免冠彩色(蓝底)照片,免交报名费。
咨询电话:0971-6307862联系人:马金彪葛义成
监督电话:0971-12380 12388
传真:0971-6320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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