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省监察厅发出通知坚决制止奢侈浪费行为
12月29号,省纪委、省监察厅发出通知,就2009年元旦、春节期间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做出规定,坚决制止奢侈浪费行为。
通知要求: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相互送礼、相互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以***和交易等形式收受财物、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实物,严格控制年终各种评比表彰活动,减少、简化各种茶话会和联欢会。
通知要求: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切实加强领导,认真抓好两节期间廉洁自律、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工作,把本地区、本部门的风气带好管好,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地区各部门要强化监督,设立节日举报电话,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对群众举报要及时调查了解;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要及时提醒,早打招呼;对顶风违纪、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要严肃处理;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为更好地落实通知要求,加强对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行为的监督,两节期间,省纪委、监察厅特设立举报电话,自12月29日起到2009年2月9号,专门受理对党员干部违反廉洁自律规定行为的举报,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监督举报。举报电话是137****7036,137****7130,举报通讯地址是西宁市七一路346号青海省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室,邮政编码,810000。(作者:刘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