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全省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2008年12月22日)
今年3月14日西藏拉萨发生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后,在境内外分裂势力的煽动和周边省区不稳定因素的影响下,我省藏区一些地方也相继发生了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面对严峻复杂的形势,在***、***和中央军委的坚强领导下,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驻青军警部队高举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旗帜,把反分裂、反渗透、反颠覆、维护社会稳定作为突出的政治任务,加强领导,超前谋划,精心组织,依法果断处置各种突发事件,扎实推进各项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坚决顶住了境内外分裂势力对我省的冲击,夺取了与达赖集团斗争的阶段性胜利,确保了全省大局稳定。各级党员干部、各族人民群众和广大公安干警、武警官兵坚决拥护中央和省委的决定,积极参与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形成了群防群治的整体合力,成为维护稳定的中坚力量,在稳控全省社会局势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和全国藏区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在这场反对分裂、维护稳定的斗争中,全省涌现出了一大批立场坚定、工作扎实、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学习宣传他们的典型事迹,激励广大干部群众闯出一条欠发达地区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成功之路,加快推进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建设,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决定,授予湟中县委等80个集体“全省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班玛闹吾等200名同志“全省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希望被授予荣誉称号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争取更大成绩。
省委、省政府和省军区号召,全省广大干部群众和公安干警、武警官兵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学习他们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祖国统一、社会稳定的政治品质;学习他们始终保持清醒认识,旗帜鲜明地与一切分裂破坏活动作斗争的坚定立场;学习他们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敢于斗争、敢于牺牲的崇高精神;学习他们恪尽职守,不畏艰难,扎实工作的优良作风,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有力的措施,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加快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