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通知
根据《青海省人事厅、卫生厅转发
一、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 2007年11月10日-11月25日;
2、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时间:2007年11月21日-12月10日;
3、考试时间:2008年5月17、18、24、25日(具体时间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4、考生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08年4月15日-5月10日。
二、报名方式及申报材料:凡申请参加2008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者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cn)进行报名。报考者须携带毕业证、相关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网上打印的《200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到本人所在地区卫生局报名。厅属单位、厂矿、企业医疗单位的报考者到本人单位人事科报名,驻军医院的报考者经主管医务处统一报名。报名结束后由各州、地、市卫生局及有关单位将申报材料及报考人员名单审核签章,统一于12月15日前报省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经现场审核确认后,方可视为正式报名。逾期不予受理。省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不受理个人报名(地址:西宁市南川西路69号)。
三、相关事宜:1、2008年临床医学等部分专业仍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考试。2、报考者其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到2007年12月31日。3、已参加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再次报名时须使用原档案号并提交成绩单。4、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工作岗位和上一级工作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须从事现专业岗位工作满2年。5、对未列入考试科目的藏(蒙)医、药专业,由我省组织命题,考试时间、科目与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同步进行。6、参加护理专业资格考试必须具有护理(含助产)专业中专或大专学历。7、全国考试各科目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个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省内合格成绩不实行两年滚动。
四、照片要求:考生网上报名时可直接采集照片,系统中规定照片最大为30k,照片为蓝色背景,不能采集的考生到考点确认时交一张小二寸近期免冠彩照或现场拍照,制做费用自理。
五、考试教材:为维护考生利益,杜绝盗版教材流入系统发行,考试教材由各单位汇总后报省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统一征订。
六、考试收费:报考初级资格考试费每科目50元;中级资格考试费每科目70元。报名条件、2007年合格标准及成绩请拨16880086查询。
青海省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07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