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吃低保谁在吃低保
◇采访人:张雅宁 ◇采访对象:刘海宁 ◇职务: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处长
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职能:拟订社会救助规划,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组织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工作;拟订五保户社会救济办法;承办社会救助投入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等。
●人情保是否普遍存在
记者:今年2月1日,省委书记强卫在写给湟源县委书记蔡成勇的信中提到,有的村里为了搞平衡,把低保补贴都给平均分了。在我省低保审核、审批中是否普遍存在平均保关系保人情保等现象?
刘海宁:目前,我省共纳入救助范围的城乡低保对象63.5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11.3%,基本做到了应保尽保。但由于具体操作上的原因,确实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落实保障人员时,个别村干部因人情关系,没有按照低保标准认真核定家庭收入,草率估算,随意填报,从而出现人情保关系保等现象;或者在审核低保对象时没有经过民主评议或民主评议走过场,由个别干部确定,有些低保对象未公示或公示时间不够就上报,有些村干部怕得罪人,违反低保政策和申报条件规定,平衡低保指标,搞轮流保平均保。当然,这些都是个别现象。
●怎样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记者:如何预防和杜绝这些情况,实现城乡低保救助制度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刘海宁:今年确定为低保监督检查年,2月27日,省民政厅已经派出三个检查调研组,分赴全省部分地区的乡村监督检查,听取群众举报,及时遏制违规操作行为,确保动态管理机制落到实处。并按照低保制度,让群众评议、公示,增加透明度,杜绝人情保关系保和低保资金平均分配等问题,实现城乡低保救助制度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同时,还要加强干部培训和思想教育工作。安排村级干部、特别是新上任的村干部、乡(镇)长、民政局长,开展分级、分类、分批培训,全面提高基层干部执行政策的能力水平。进一步加大村务公开和民政部门政务公开力度,加强政策宣传,确保把党的惠民政策宣传到千家万户。
●发现违规行为怎么办
记者:在监察过程中,有没有发现过不符合低保标准却在享受低保的人,如果群众发现了这种情况,该向哪里反映?
刘海宁:针对低保运行中的问题,我们通过明察暗访发现问题,并及时责令当地民政部门纠正,对违规行为要严肃处理,抓出典型,在全省通报。前几天,有群众反映,湟中县一个村的村干部,家庭经济情况良好,却在享受低保。接到这个线索后,我们立即调查,情况属实后,取消了这名村干部的低保,并按照低保制度,让群众评议、公示,让真正困难的群众享受低保。
如果群众发现低保违规操作行为,可以向当地民政部门举报。
●低保能进不能出
记者:成了低保户,是不是可以一直享受低保,这会不会让低保金变成养懒金?
刘海宁:我省一直在实行低保的动态化管理,定期审核低保对象家庭经济状况,及时调整家庭经济条件有所变化的低保对象,做到低保对象该进则进、该出则出,低保金该增则增、该降则降,及时把更困难的群众纳入低保。县级民政部门对低保家庭实行分类管理,对于家庭收入无变化或者变化不大的家庭,可每年复核一次,对于家庭收入经常变动的,至少每半年复核一次。同时,各级民政部门都在研究建立城市低保和促进就业的联动机制,多形式拓宽就业渠道,为贫困群众增加就业机会;通过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两项制度的相互衔接,保证有劳动能力的人员发挥主观能动性,通过自身劳动脱贫致富,保证动态管理进出渠道规范、畅通。
●家庭收入谁说了算
记者:目前,在申请低保金时,县、镇(社区)有关部门工作人员会按照低保金申请对象的家庭收入,来决定是否可以加入低保,但实际操作中,这种认定方法能否把好低保对象入口关?
刘海宁:家庭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获得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的总和。家庭平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家庭,才能享受低保救助。而低保操作难的关键问题,就是家庭收入的界定。在制度运行过程中,主要采取低保申请人出示的收入证明、民政工作人员调查和向邻居取证、公示等方式展开。
目前,民政部门无法查询申请人金融机构存款、证券信息以及房产、车辆等财产信息。比如,农村居民收入渠道比较多,生产经营活动形式多样,家庭收入难以准确核算。他们除务工等货币收入外,主要收入组成部分为种植业、养殖业等实物收入,农业实物收入受自然灾害、季节等因素的影响较大,产量也不稳定,而且农村居民实物收入难以货币化。这些问题造成对隐性就业、隐性收入难以核实。除去隐性收入,有些人为了享受低保,转移资产,将产权登记到别人名下,这些都加大了低保认定的难度。
●申请人家庭财产如何晒出来
记者:也就是说,准确认定家庭收入成了能否享受低保救助的关键。那么家庭收入的界定怎样走向规范化、制度化,让申请人家庭财产彻底晒出来。
刘海宁:今年,我们要在西宁、大通、格尔木建立低收入家庭认定试点。申请低保的人要签授权书,这就从法律层面上解决了认定过程中的瓶颈问题。民政部门凭授权书就可以到银行核查存款、到车管部门查车辆、到房管部门查房产等。先建立这个制度,允许民政部门核查财产,然后从人工核查走向信息化系统核查。同时,还要出台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届时,制度将更加完善,将进一步细化保障范围、保障标准、申请审核审批程序、资金筹措与发放等内容,特别是低保对象的界定,要进一步细化家庭收入核算项目、核查程序,细化核算人、评估人和申报经办人职责,真正做到有章可循、便于操作。
●有了养老保险就不能享受低保
记者:去年,我省出台政策,60岁以上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镇居民可享受养老钱,一些居民在养老保险和低保之间纠结,认为有了养老保险就不能享受低保,这两项政策是冲突的吗?
刘海宁: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是指对城市、农村中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困难家庭,由人民政府给予生活补助的制度。每月享受的养老保险就算为固定收入,就西宁而言,低保最低生活标准是238元,算上养老保险,家庭人均收入仍达不到低保标准的还是可以纳入到低保中,这两项制度并不冲突。
而且,我们在低保管理中,严格人员分类标准,本着切实为低保对象解决基本生活困难的原则,不断加大对已纳入城乡低保中的特殊困难人员的生活救助力度,特别是城市三无对象、重度残疾人、老残一体和一户多残家庭中的残疾人、长年患病人员和60岁以上老年人,增加对特殊困难群众的补助。让最困难、最需要救助的人群获得有效及时的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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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是终身制的吗?
低保,就是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简称,但低保的管理问题,却让社区的工作人员头疼不已。
3月12日,省城西区胜利路街道办事处北商业巷社区的社区工作人员来到胜利路51号低保户王琴(化名)家中调查。没想到,开门的是一个女孩,一问才知道,王琴的房子已经租给她,王琴本人已经搬离社区所管辖的区域。但是王琴一直还在社区领取低保,这让社区工作人员犯了难:到底该不该取消王琴的低保?
按相关规定,王琴的低保就该取消,但现在低保户的管理难度非常大,像王琴这样人户分离的低保户大有人在。社区主任肖红说。低保户管理起来有难度,人户分离现象是省城一百多个社区普遍存在的现象。目前,省城各个社区管理低保户的方法就是让低保户按月到社区签到,但也有一些低保户不去社区签到,社区有活动也不参加。如果取消低保,当事人会不依不饶。肖红说。
目前,北商业巷社区一共有190户低保户,而人户分离的低保户就占三分之一。今年2月份,北商业巷社区取消了5户低保户的资格,其中一户被取消的原因是群众举报当事人收入超标,而且已经在城东区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原房已出租。当时,社区工作人员让当事人出具商品房购买合同等相关材料,但遭拒绝。随后,社区工作人员通过小区物业对当事人的资料进行了核实,这才通过联合评审会取消了当事人的低保资格。在我看来低保就是要帮助孤寡老人、三无人员、孤儿,还有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年轻人吃低保实在不应该。肖红说,现在社区能做的只有严格把关,年轻人和有劳动能力的申请人都不予考虑。(作者:李月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