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165740
2021年,市政府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法治思想及党的十九届系列全会精神,认真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为契机,扎实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工作,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党的领导,压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
(一)加强组织领导。始终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主动向市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召开2021年度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制定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对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市政府常务会多次对法治政府建设相关重大议题进行研究讨论。
(二)强化督查考核。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和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结合实际制定2021年度法治贵阳贵安建设目标考核指标,作为专项考核纳入全市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体系,对全市106家市直部门进行考核,“一盘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三)狠抓问题整改。认真抓好全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7+4”突出问题自查整改,及时下发《整改方案》,市领导亲自部署,先后召开依法治市安排部署会、突出问题自查整改调度会以及房屋和土地征收“两降一升”专题会等,建立工作专班,台账化、清单化推进自查整改,并按要求完成了自查整改。
(四)推进示范创建。积极开展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目前已完成第一阶段提交申报报告、资料收集、核查和系统填报等工作;结合实际制定了法治贵阳贵安建设、法治社会建设等五年实施方案、规划,长远谋划贵阳贵安法治建设。
二、依法履行职能,建设人民满意服务型政府
(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狠抓商事制度改革和新型市场监管机制改革,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包容审慎”监管,严格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着力构建高标准市场体系。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贵州),向全社会公示企业的基础信息、行政许可信息等;自2021年1月1日起,启动全市2021年度企业年报公示工作。以信用为基础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新型监管机制,2021年全市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随机抽取检查对象4.09万户,随机抽取执法人员2.3万人;依法办理不予处罚案件223件,减轻处罚案件932件,从轻处罚案件663件。深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2021年在全市范围内清理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1785件。建立健全信用管理制度体系,进一步推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政务服务数据互联互通、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规范信用信息数据归集等工作。
(二)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及时制发《贵阳市打造“贵人服务”品牌建设国内一流营商环境三年实施方案(2021—2023年)》等文件,加强了优化营商环境的顶层设计和整体谋划,进一步完善了工作机制。在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方面,建立了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协调机制,编制《贵阳市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目录(共39项)》,在贵州省政务服务网对外公示。2021年共办理告知承诺审批事项34万余件。在简政放权纵深发展方面,开展权责清单年度集中调整,制发了《贵阳市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2021年版)》;对《贵阳市政府工作部门权力事项和责任清单管理办法》进行了全面修订,编制《贵阳市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符合设立规范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共有84项。
(三)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将开办企业平均用时由22.9天缩短至1个工作日以内,实现了新办企业一网通办、一窗通办、一天办结。将市、区、乡、村四级政务服务事项全部接入贵州政务服务网,网上可办率达100%,实现了“进一张网,办全市事”。积极与外省(区、市)城市开通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窗口,与昆明、广州、长沙等260个市、县城市建立了“跨省通办”合作关系。目前,贵阳市已领取“全省通办”事项850项。全市14个县级实体政务大厅建设已全部完成。
(四)严格依法开展疫情防控。认真执行《关于统筹推进“两线”作战坚决夺取疫情防控阻击战和稳增长促发展攻坚战全面胜利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保主体稳就业支持工业企业扩产增效措施的通知》等支持措施,支持企业、重大工程、重点项目等稳定发展,给予纾难解困政策措施;在用工用电、金融信贷、购买服务等方面给予企业最大限度的支持。依法打击妨害企业恢复生产经营秩序、哄抬物价、造假贩假等行为。
三、坚持科学立法,提升政府行政决策公信力
(一)切实提升立法质量。紧扣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优选立法项目,科学编制了市政府立法计划和规章立法后评估计划,并组织实施。在2021年,按立法程序完成了《贵阳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条例(草案)》《贵阳市推进全民健身规定(草案)》在政府环节的立法工作,并如期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制定规章《贵阳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办法》并已公布施行。
(二)依法依规清理法规、规章。对照新出台、新修改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要求,对我市53件法规和83件规章进行了全面清理,对10件法规提出了修改建议报送市人大常委会审查,共修改规章43件,废止《贵阳市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等规章4件。
(三)抓好立法调研和规章立法后评估。对《贵阳市停车场条例》等7件地方性法规进行了立法调研、对3件规章开展立法后评估,并将调研与后评估结果作为编制市政府立法计划和我市法规、规章“立改废”以及改进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依据。
(四)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对10件市级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报请市委审议的40余件政策性文件实施了前置合法性审查。开展了涉及长江流域保护、行政处罚、民法典等内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修改文件1件,废止3件。组织实施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将对关系民生且执行时间满2年的9件文件进行后评估,评估结论作为文件继续有效、修改或废止的重要依据。
四、优化决策机制,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一)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相关配套实施制度。制发《贵阳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办法》《贵阳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和档案管理办法》《贵阳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和量化标准》《贵阳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办法》等配套实施制度,进一步提升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化水平。
(二)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建立了贵阳市重大决策专家库和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库,完善部门或委托第三方评估、专家咨询论证相结合的风险评估工作机制,把风险评估结果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
(三)依法制定并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认真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规定及程序,出台并公布了涉及机动车停车收费管理、养老服务、文物保护利用等6个事项的《贵阳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四)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政府法律顾问积极参与政府重大活动、重大投资的合法性审查和法律风险评估,有效防止、减少了政府履行经济社会管理职能中的法律风险。截至目前,市政府法律顾问提供的书面法律意见达115件。
五、健全执法机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实现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覆盖。建立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协调机制,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专项督查,全面推进三项制度全覆盖工作。贵阳市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成效明显,2021年7月,《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2020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推动高质量发展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中对贵阳市进行通报表扬并在相关政策上给予倾斜支持。
(二)深化行政执法规范化。以执法规范化调研为导向,组织各行政执法部门针对法治建设中突出问题涉及的“一刀切”“运动式”执法开展整改,部分执法单位探索推进包容审慎执法;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注重加强新法实施与执法实践有机衔接,及时修改完善权责清单、执法文本以及执法流程。
(三)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加强行政执法质效考评,组织全市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严格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动态管理,杜绝无证执法、工勤临聘人员执法。实施全国统一样式执法证件换发工作,2021年共换发新证3210件。通过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贵阳市行政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进一步加强。
六、严格依法行事,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执行报告工作、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2021年,我市行政规范性文件没有被本级人大常委会或上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或撤销的情况。
(二)认真执行法院生效判决。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审理行政案件,尊重并自觉执行法院裁判。对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裁定,均严格执行。2021年,市政府共收到法院裁判文书108件,没有败诉案件。
(三)积极出庭应诉。目前,市政府共发生诉讼案件122件,其中一审56件,开庭50件,市政府相关负责人或工作人员依法出庭应诉,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等四类案件5件,市政府相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七、依法化解矛盾,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一)着力降低行政复议纠错率。2021年市政府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36件,已审结215件(含往期转结案件)。其中行政复议行政机关被纠错6件,纠错率为2.79%。
(二)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持续推进“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计划”,2021年,全市共调解各类民间纠纷19086件,调解成功17354件,调解成功率达90.9%。截至目前,经人民调解的1.9万余件矛盾纠纷均未转化为群体性事件。
(三)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持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深入推进“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2021年全市村(居)法律顾问接待法律咨询约1.4万余人次,参与修改完善村规民约281件,审查各类合同500余件,化解矛盾纠纷1100余件,提供法律意见3700件,直接参与处理群体性、敏感性案件79件。
八、深化普法治理,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培训
(一)认真学习贯彻***法治思想。坚持把***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制定宣传贯彻***法治思想实施方案,对学习贯彻***法治思想进行安排部署,将***法治思想纳入全市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并作为我市党校等部门的专题培训、干部教育必修课程。组织全市各级各部门分管法治工作负责人参加“学习贯彻***法治思想 推进法治贵阳贵安建设”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
(二)开展法治教育。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提升领导干部依宪执政的意识,将宪法法律纳入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市区党校干部教育必修课程。通过“筑红云”“法宣在线”等方式,组织全市10万余名党员干部、8.8万余名国家工作人员线上学法考试,合格率达98%以上;在市委党校主体班、初任培训班等各类培训中,均把法律知识作为培训课程的主要内容。
(三)落实普法责任制。印发《2021年贵阳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安排意见》《贵阳市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普法规划(2021—2025年)》,对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2021年,全市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受教育人数250万余人次。
2021年,市政府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强省会”目标要求还存在差距,一些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主要表现在:一是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体制机制有待健全;二是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尚需进一步规范;三是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意识不强等。下一步,市政府将按照国家和省的安排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深化依法行政实践,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目标任务落实,为贵阳贵安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更加坚实的法治基础。主要做到以下几方面: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要求。全面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及《贵阳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办法》《贵阳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和档案管理办法》等配套制度,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程序,扎紧约束权力的制度笼子。
二是坚持科学民主依法立法。健全完善地方政府规章立项、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科学制定年度立法计划,加强重要领域立法,推动立改废释并举,不断提高立法质效,以良法保障善治。
三是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持续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
四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权责清单制度,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推进投融资体制、国资国企、农产品流通体系等重点领域改革,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行“证照分离”“多证合一”,政务服务重点领域和高频事项基本实现“一网、一门、一次”。
五是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建立健全优化营商环境考核评价体系,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加快促进社会信用体系与大数据融合发展,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开展不正当竞争行为专项治理。
六是加快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优化制度和流程,全面提升政策解读质量,优化政务公开目标考核各项指标权重,提高第三方评估体系的质量,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定期巡查通报机制。
贵阳市人民政府
2021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