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认真贯彻落实决定扎实做好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和《关于取消和下发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以下简称两个决定),7月5日,郝鹏省长主持召开了第9次常务会议,审议了《青海省人民政府拟决定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此次清理,共取消行政审批项目87项,下放51项,转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6项,修改名称35项。清理后,青海省省级现行保留行政许可项目496项、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97项。
取消行政审批项目87项:按照***两个决定的要求,直接取消行政审批项目67项。同时结合我省实际自行清理,将实际工作当中已不再需要审批及由于法律法规的修订,原行政审批项目设定依据废止,新法中未做相关规定的项目或按照可以采用事后监管和间接管理方式,不再进行前置审批,可转为行政服务工作或备案管理的行政审批项目共20项予以取消。
下放行政审批项目51项:***两次下放至省级以下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共26项。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省级以下行政机关也有审批权限的项目共25项,通过此次清理明确了管理层级,列入了下放项目的目录中。
调整行政审批项目41项:对省级各部门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名称等一并进行了重新审核。将近年来国家修订部分法律、法规时,对一些原设定的行政审批事项名称做了修改,实际工作中多个分列的、内容相关联可以进行合并的35项行政审批项目的名称做了修改。将6个行政机关内部审批,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行政许可特征的项目,调整为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
为确保工作取得扎实成效,郝鹏省长就下步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各部门要加强领导,强化任务落实,取消、下放要真正落实到位,不要留下后遗症。二是要加强监管,完善工作制度,尤其是事中、事后的监管问题。三是要严明纪律,不能推诿扯皮,不能出现明放暗不放或变相审批等情况,一经发现严肃问责。四是要卡住源头,坚持控制增量与减少存量相结合,以后凡是新设行政审批项目必须专题报告,进行严格论证,由常务会审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