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厅我省实施整治违法排污企业环保专项行动
记者从省环境保护厅了解到,近日,省环境保护厅、发展改革委、经委、司法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商局和安监局7个部门决定于今年6月至11月,在全省范围内继续组织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以切实解决当前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环境权益。
今年的环保专项行动共分四个阶段,6月份为动员部署阶段,6月至9月为检查和整治阶段,10月至11月为督查阶段,11月为总结阶段。专项行动重点任务是,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气污染和废水污染地下水的环境违法问题,同时集中开展涉铅、汞、镉、铬和类金属砷排放的重有色金属矿采选冶炼、铅蓄电池、皮革鞣制和电镀等重点行业的“回头看”活动。省环境保护厅要求,各地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进一步完善部门分工协作工作机制,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加大重点区域、行业、企业监督检查力度,对排查不到位、整治工作没有实质进展的,公开点名批评,约谈地方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对环境违法案件没有查处、隐瞒案情、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重大环境污染问题和环境违法案件,实行挂牌督办,督促其查处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对经整改仍不到位、突出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的,实施限批;加强信息公开,及时发布环保专项行动进展情况、查处情况、挂牌督办案件等相关信息,公开曝光恶意违法排污行为和典型违法案件。(张海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