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宗委平安县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宗教教职人员管理
近年来,平安县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取得较好成效。
一是实行诫勉谈话承诺制。在全县伊斯兰教清真寺严格实行开学阿訇任前诫勉谈话承诺制,开学阿訇聘任前必须接受统战、民宗部门的诫勉谈话,并从政治、品德、工作、效果等方面做出公开承诺。政治上坚持“两个统一”:坚持爱国爱教的统一,坚持守法与遵法的统一;品德上践行“三个做到”:做到修持戒律,做到诚信戒欺,做到有容乃大;工作上进行“四个必讲”:必须讲学习、必须讲团结、必须讲适应、必须讲发展,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维护全县的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社会和谐;效果上达到“五个满意”:信教群众满意、民管会满意、政府满意、主管部门满意、自己满意。
二是规范“瓦尔兹”宣讲。经常了解宗教教职人员思想状况,主动排查矛盾隐患,有效解决了一些寺院的突出问题。通过采取训诫谈话、停止讲“瓦尔兹”资格等方式,解决了个别阿訇在讲“瓦尔兹”时攻击其他教派、影响宗教和睦的问题,并对乱讲“瓦尔兹”的阿訇记录在案,禁止聘任这些人员开学,规范了“瓦尔兹”宣讲,有效防止矛盾纠纷的再次发生。
(海东民宗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