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牧厅互助县建机构抓宣传强素质扎实推进土地纠纷调解仲裁工作
互助县农业部门在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中结合单位业务特点,在认真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的基础上,针对我县近年来,在土地流转、征用、确权登记等方面出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采取“三项措施”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全力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一、建机构。积极争取政策支持,成立了县乡二级农村土地经营纠纷调解机构,做到了县有土地调解仲裁委员会和调解仲裁厅,乡(镇)有土地调解中心,配备了懂法律,有丰富基层经验的乡镇领导和业务骨干担任仲裁员、调解员。
二、抓宣传。通过互助电视台法制栏目、互助农业信息网、“12316”三农服务热线电话等平台积极开展宣传工作,同时,充分利用开展“科技三下乡”,科技直通车进村入户,举办农民田间学校的有利时机,散发宣传资料和展出展板等方式大力宣传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受理范围和申请程序、法律依据、办结时限等,真正做到家喻户晓。
三、强素质。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邀请省上土地调解仲裁专家和人民法院法律专家给仲裁调解员就仲裁案件的受理、法律文书的制作、办案程序等方面集中授课。共培训仲裁员20多人次,调解员50人次;选派5名仲裁调解员到省外观摩学习,不断提高了仲裁工作能力和纠纷调处能力。
通过三项措施,有效地解决了近几年出现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问题,使受理的矛盾纠纷问题得到了及时化解,切实维护了广大群众合法的土地承包权益,促进了全县农村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截止目前已受理农村土地经营纠纷案件28件,其中仲裁5起,调解23起,结案率和调处率为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