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宗委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县荣誉称号
6月26日至27日,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联合召开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经验交流会。***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作出重要批示。***政治局委员、***副***回良玉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为35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授牌。我省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县荣誉称号。
近年来,大通县紧紧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取得显著成效。一是建立健全组织领导、宣传教育、目标考核、督查指导、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表彰奖励等创建活动长效机制,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总体有规划、具体有人抓、目标明确、责任到位、有序推进;二是利用培训、宣传月等各种形式,大力开展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为重点的宣传教育。通过宣传教育,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成为各族干部群众、青少年学生和宗教界人士的共同意愿和自觉行动;三是紧紧抓住国家实施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支持青海等省藏区发展等政策机遇,积极争取和落实国家对民族地区的优惠政策,推动了大通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极大地调动了各族群众参与创建活动的热情,推动了民族团结进步的深入开展;四是加强对影响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力度,妥善处置了多起民族宗教领域的矛盾纠纷,有力维护了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五是加强少数民族干部培养和任用,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利的人才保证和组织保障。
(办公室、创建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