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三项措施保障四类药品严格通过一店一码系
“四类药品”是指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类药品,为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购买上述药品必须做好实名登记。高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保障并推广落实新的“一店一码”销售服务平台的使用,通过智慧监管的方式,实现对“四类药品”“全方位、全环节、全流程”闭环管理。主要采取了三项措施:
一是督导和培训全县药品零售门店注册使用新“一店一码”系统。通过调度,在确保所有药店均完成注册使用的基础上,恢复“四类药品”的有序销售。
二是指导全县所有药店熟练使用新“一店一码”系统。通过微信群指导、远程操作、通话指导、现场解决等手段确保药店工作人员掌握系统的使用方法。
三是确保销售“四类药品”时百分百通过新“一店一码”系统。通过调度、督导、抽查等手段,引导和要求各药店“一店一码”必须通过新“一店一码”系统方可进行。对不按要求落实药品销售的企业,我局将依法给予严肃处理。
截止目前,高青县域内124家药品零售药店已全部纳入“一店一码”平台的管理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