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乐都县公证处立足实际践行创先争优活动
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以来,乐都县公证处立足行业实际,以树形象、强素质、提质量为主题,加强公证队伍建设,树立公证良好社会形象,努力在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服务实践中体现创先争优实质。
一是服务大局,在完成政府中心工作中争优。为加快县城建设步伐,改善县贫困地区群众的生活条件和交通环境,推动城西片区发展,拓宽109国道,协同国土资源局、扶贫开发局、城管局、碾伯镇政府等部门征用村集体土地295亩;并对相关附着物进行保全证据公证。对全县首批200套廉租房摇号选房的全过程及住房租赁合同进行了现场监督公证。使廉租房住户公平享受到了政府的惠民政策,避免了住房户因住房的楼栋、单元、楼层、房号的分配不公等引发矛盾。在开展工作中,公证员不但对工作各个环节做到了深入细致,而且还耐心地做被拆迁户和征地户的思想工作,及时化解才盾,使拆迁和征地及廉租房分配工作进展顺利,未出现矛盾激化的情况,得到当地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好评。
二是服务群众,在效能建设上争优。公证处认真落实《公证服务承诺制度》,在办证过程中要求全处工作人员始终把落实便民制度、真正做到利民便民作为公证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对当事人申请的符合条件的公证事项,工作人员均及时受理,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充的材料,让当事人少走弯路,提高办事效率;对特事、急事的当事人优先办证,及时出证;对一些弱势群体,进行公证法律援助,减免公证费用;对一些腿脚不方便的当事人,主动***服务。截至今年5月底,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60件,为老弱病残提供***服务5件,已办结各类公证案件667件。以上热情的接待,便捷的服务受到公证当事人的称赞,并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三是服务社会,在提升公证服务形象上争优。为了在全县范围内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制环境、高效优质的服务环境,公证处紧紧围绕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服务改善民生等工作重点,充分发挥公证服务预防纠纷、化解矛盾的职能作用,积极开展公证法律服务进园区、进社区、进农村,广泛宣传公证法律知识,为前来咨询的群众免费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受理农村、社区群众申办的公证事项,特别是对农村土地流转、农民工劳务合同、遗产继承、残疾人救助等公证需求进行了办理,及时解决了他们的后顾之忧,从而提升了公证员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