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厅黄南州交通系统坚持四个一律组织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为全面治理和打击生产经营建设非法违法生产和违章违规行为,全力构建行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树立交通行业服务管理新形象。黄南州交通系统全面贯彻省交通厅和州委、州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通知和***精神,积极强化组织领导、营造专项治理氛围、坚持“四个一律”、突出“十二项”重点组织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州县交通部门结合各地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成立了“一把手”为组长的“打非治违”领导小组,落实了具体责任部门和主要负责人。
二是营造专项行动氛围。分级动员,积极引导企业职工和社会群众参与,设立了举报电话和举报箱。
三是坚持“四个一律”。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四是突出“十二项”重点。无经营许可证件、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非法从事道路、水路运输、出租车运输和交通工程建设的,未经批准的渡口渡船非法经营的;非法用工、无从业资格证上岗的,运输船舶不按要求配备船员或船员不适任的;营运车辆超载超员、非法改装车辆从事运输的,运输船舶超限超载、不适航的;营运车辆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的,旅游包车未取得包车证或持空白包车证的;非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的;违章指挥、违反安全作业规定、违反安全操作规定的,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抗拒安全生产执法的;交通建设工程非法分包、转包以及违章作业的,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瞒报谎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的,应急演练不及时,自救装备不足、培训不够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