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厅果洛州出台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办法
近日,果洛州制定出台《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办法(试行)》。
《办法》要求,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牵头,与财政、人社等部门成立考核小组,对县级公立医院进行绩效考核。县级考核小组根据绩效考核涉及的专业,聘请相关业务技术与管理专家建立考核专家库。每次考核时,随机抽取一定数额的专家参加绩效考核。县级考核小组于每年10月中旬通过查阅文件资料、现场检查、问卷调查、机构负责人述职、内部员工和群众访谈等多种方法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在县级公立医院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州卫生行政部门于每年11月底前对县级考核结果进行复核。
《办法》规定,考核评价实行百分制,县级医院考核结果分为三个等次:分值85分以上为优秀,60-85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考核结果作为县级财政安排补助资金的依据。考核合格的,拨付当年全额补助资金;考核不合格的,扣减补助资金,并通报批评,限期整改,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免去负责人职务。
《办法》强调,各部门要严肃考核纪律,严禁编造、篡改考核资料,严禁利用考核谋取个人利益,严肃查处弄虛作假行为,确保考核客观公正。对弄虚作假、截留、挪用、套取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将予以通报,追缴经费,并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