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厅海西州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全面启动
近日,海西州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全面启动。根据教育部的安排,全州八个地区均被列入国家试点县,该计划将覆盖我州各县、市、行委。计划补助对象为县以下(不含县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占全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39.3%,共计21507名。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3元,该州已落实补助资金1290.4万元。
根据《海西州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的要求,该州各地在实施营养改善计划时,将因地制宜选择供餐模式和供餐内容。学校有供餐能力的,由本校食堂为学生供餐;没有食堂的,提倡选择牛奶、鸡蛋、水果等供餐模式或家庭托餐;地理位置相对集中、交通便利的,也可由县级有关部门批准后,由学校向具备资质的餐饮企业、单位集体食堂购买供餐服务。
《方案》规定,凡进入学校的大宗食品,必须坚持政府统一采购原则。对于实施蛋奶供餐模式的,必须按照国家蛋、奶制品的健康质量标准实行政府统一采购,各地严禁向未经国家审核通过质量验证的饮用奶和无学生饮用奶资格的企业采购。同时,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及原材料必须登记、留样,采购物品的数量、价格等情况定期公布,接受学生、教师和家长监督。
《方案》要求,营养补助资金要足额用于为学生提供等值优质食品,不得直接发放给学生个人和家长,并严禁用于补贴教职工伙食和其他学校公用经费支出,严禁克扣、截留、挤占和挪用资金。县学生营养办要统一制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用餐券,并与学校饭菜票严格区分,不流通、不兑换、不补偿现金,只用于食堂购买饭菜,补充学生营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