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西宁市司法局四项举措推力建立群众正常利益诉求渠道
今年以来,西宁市司法局全面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核心价值观,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以“四项举措”推力建立群众正常利益诉求渠道,积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一是认真贯彻实施“六五”普法规划,提高公民法律意识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把法制宣传教育作为建立群众正常利益诉求渠道的一项基础性、先导性工程来抓,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社会主义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法治实践相结合,进一步加强“法律七进”活动,紧贴人民群众生产生活、走进基层深入一线,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的传播力、影响力、教育力,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积极引导广大群众通过法律渠道反映和通过法律手段解决问题,推动形成人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维护社会稳定。
二是切实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积极引导广大群众通过调解渠道化解矛盾纠纷。把人民调解作为司法行政创新社会管理的一项前沿工作,强化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社会矛盾化解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充分发挥各级人民调解组织作用,按照就近、方便、及时的原则,引导群众逐级、有序反映问题,依靠人民调解组织化解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把组建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作为建立和引导群众有序反映解决问题的重要渠道来抓,积极在四区三县开展了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医患纠纷、劳动争议纠纷、物业纠纷、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组建工作,实现了五个专业性调委会全覆盖,进一步延伸了人民调解领域,拓宽了广大群众反映问题、表达利益诉求的渠道。
三是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工作,帮助困难群众通过法律渠道反映和解决问题。坚持以人为本,把法律援助作为司法行政实践司法为民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一项“民心工程”来抓,加强对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法律援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认真落实“便民、优质、高效”的服务宗旨,畅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和“12348”法律援助服务专线,完善便民设施,降低受援门槛,简化程序和手续,提高服务质量,推进法律援助网络向基层延伸,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向受援群众免费提供法律咨询和诉讼代理等法律服务,突出做好对农民工、零就业家庭和残疾人等特殊人群的法律援助工作,开展农民工讨薪专项行动、企业下岗人员法律援助行动、残疾人法律维权行动,帮助困难群众通过法律渠道反映和解决问题,切实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四是充分发挥律师公证的法律服务职能作用,引导群众依法合理表达利益诉求。把律师公证业作为司法行政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主渠道”来抓,贯彻落实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充分发挥律师公证的法律服务、法律支持作用,积极为全市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和群众法律生活服务,维护司法公正、法律秩序和社会稳定。认真贯彻实施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转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意见》,围绕社会管理创新,努力推进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推进区、县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大力开展了“律师进千村(社区)联万企业(单位)”活动,组织律师、公证员等法律服务工作者大力开展法律顾问、诉讼代理、公证服务等业务,认真办好招标、拍卖、租赁、产权转让、证据保全等公证业务;深化律师事务所、公证处与乡镇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所、新农村试点村“结对子”工作,为“三农”和新农村建设提供法律服务,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提供法律服务。积极引导广大群众依法办事、依法合理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