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地税局青海地税系统全面规范车船税代收代缴工作
自今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正是实施,全省各级地税部门认真落实新政,加大代征力度,保险机构工作认真负责、尽职尽责,代收代缴工作成绩显著。截至3月底,全省车船税累计完成252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11.9%,增收1714万元,创车船税同期收入新高。
从收入数据分析,不仅反映了车船税法地位提升的法律效应,也反映了从松散型委托代征提升到法定代收代缴的管理效应,更反映出地税部门与各级保险机构加强协调、密切配合的工作成效。
为继续深入规范代收代缴车船税工作,省局就相关工作提出几点意见,一要统一标准,严格车船税免税认定程序。凡在规定中明确给予免税的车辆拥有人,必须持免税认定资料,到购买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所在地的地税部门开具《车船税免税证明》。保险机构对于在规定中明确的免税车辆,在办理交强险手续时,应依据纳税人出具本保险机构所在地的地税部门开具和认定的《车船税免税证明》,并将《车船税免税证明》号和出具该证明的地税部门名称录入交强险业务系统,认定免税后方可出具保单。二要按时、足额报解代收代缴的税款。各保险机构应每月终了10日内向所在地的税务部门办理申报、结报代收代缴等手续,并按时报送代收代缴报告表。三要加强地税、保险两部门的沟通协调,尤其是各级地税部门要主动进位,及时到各保险机构走访了解,定期召开工作座谈会,发现问题及时协商解决,对解决不了的问题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四要及时督促财政部门拨付代收代缴手续费,并按季足额支付给各代收代缴的保险机构。五要抓住代收代缴契机,及时整理和收录本地区的车船基本信息,并随时导入财产行为税征管平台,做好信息资料收集归类工作,实现资源内部共享,为今后管理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西宁市地税局 为确保车船税法顺利实施,该局认真制定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深入开展税源调查,做好征缴前期准备工作。创新宣传方式,在青海交通音乐广播电台开展车船税法现场直播节目,宣传成效明显。完善代缴机制,加强多方协作配合力度,与保险公司及时协调、沟通,明确责任,采取一审、二验、三对的措施确保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正确落实减免政策。同时,及时调整征管系统中车船税税额标准,做好软件维护工作,实行车船税一站式服务,确保了车船税征收顺利进行。
海北州地税局 以实施新车船税法为契机,充分利用电视媒体、座谈会等形式开展对新车船税法和实施条例的宣传,同时对各保险公司业务人员开展关于车船税税目税率、税款解缴时限、法律责任等内容的代扣代缴车船税业务培训,帮助代收人员熟练掌握车船税代收业务知识。加强各县局、分局与各保险公司代收人员建立联系协作,及时解决车船税代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有力地促进了新车船税法的贯彻落实。
海东地区地税局 认真贯彻落实新政策,通过印发、张贴资料,主动***宣讲,借助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等创新方式,帮助社会各界了解相关税法知识,扩大政策的影响面。加快完善实施新车船税法相关配套措施,明确相关概念、程序和权限,建立应急预案机制,及时掌握保险机构工作动态,定期对保险机构车船税扣缴工作情况进行巡查,了解纳税人对征管和扣缴工作的诉求,着力简化车船税减免的审批程序,提高服务效能,确保车船税法惠农政策执行过程中信息畅通、落实到位。
黄南州地税局 自《青海省车船税实施办法》颁布以来,该局立足于提高税法遵从度,大力宣传车船税相关税收政策和代收代缴办法,提高广大纳税人对新法征收工作的认识和理解,营造依法诚信纳税的良好氛围。同时,加强税源调查,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营业网点及业务运作方式等,详细统计管辖范围内的车辆数据情况,深入做好车船税纳税辅导工作,及时对征收软件进行数据更新,强化税收业务培训,熟悉掌握操作流程,提升征管水平。